在基督裡的身分證:蒙恩罪人或稱義聖徒?

作者:周巽正牧師 來源:期刊 - 20180715靈糧週報 - 2018-07-13出版 類別:信仰真理

經文:羅馬書一章16~17節

「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羅一16~17)

一、我們是因信稱義的聖徒

1.信心的敵人:罪咎感(控告與定罪),與知罪不同

為什麼保羅在當時會說:「我不以福音為恥?」因為對當時的文化來說, 福音一點都不複雜,也沒有深奧道理,甚至有一點點的愚昧;因為整個福音講到的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

「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羅一17)這邊提到兩個重點是:我們是因信稱義, 義人要因信得生命。意思是,憑著信心生活是神呼召每一位祂的兒女要過的生活。「義人必因信得生」是只有知道自己是義人的人,才能夠在信心裡面來活。換句話說,如果你若沒有「因信稱義」的根基在你的身分裡,是沒有辦法憑著信心來生活的。

舉一個例子:你有沒有曾經在神的面前說:「我要三天禁食。」然而你卻因抵擋不住飢餓而不小心破功,便感到懊悔羞愧。

親愛的弟兄姊妹,信心最大的敵人就是「罪疚感」,或是「控告」跟「定罪」。聖經裡面所講到的「知罪」跟仇敵的控告、定罪,是很不一樣的。當聖靈要使我們的心知罪時,聖靈會清楚、具體的指出我們做的錯事,為要讓我們能認罪悔改;而最終帶出來的是「盼望」。因為當你悔改的時候,就可以從軟弱中走出來。可是定罪不一樣,定罪常常是仇敵不斷地提醒我們所犯的錯誤。

弟兄姊妹,我們需要明白聖經裡關於控告跟定罪的描述:「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羅八1) 我們很難相信這個觀念。「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有神稱他們為義了。誰能定他們的罪呢?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從死裡復活,現今在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羅八33~34)這兩節經文告訴我們,對於在基督耶穌裡的你和我,控告跟定罪是不存在的。可是我們在日常生活當中常常聽到的,就是控告跟定罪的聲音;甚至我們允許這些控告跟定罪的聲音來影響我們看待自己。

2.自我的形象

我們每一個人都有看自己的方式,就是「自我形象」,它如同人生的 GPS。只要輸入目的地,GPS就會引導我們走到那個地方,即便過程當中走錯了,它最終會引導你去到你的目的地。你人生的GPS所輸入的終極目的地,是按照神造你的形像跟樣式,還是依照控告定罪給你的感受?兩者的差別是什麼?

世界的自我形象,是透過你的成就、行為、學歷……來定義你是誰;然而,在神的國度裡,這些跟你的身分一點關係都沒有,而是根據神說你是誰。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們常常跟著世界的邏輯走,所以來到神的面前時,還是在看自己的行為、自己的成就,自己帶了什麼來到神的面前。可是你要清楚知道,因信稱義的身分跟我們的行為沒有關係,因為福音所顯明的,不是你的本領、能力,而是神的大能。

3.公義的定義:我是公義的嗎?我會更公義嗎?都不是靠著我們自己。

公義的定義是站在神的同在裡,不帶著任何的罪疚和羞恥感,好像從來沒有犯過罪一樣。

你會說:「有可能嗎?」因為你感覺,你就是充滿了罪的罪魁。你會發現仇敵不斷地利用罪疚感、羞恥感和自卑情緒控告我們。某種程度,在我們的GPS當中,我們輸入的不是在基督裡真實的身分,而是我們所感覺到的身分。聖經是這樣描述公義的身分:「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祂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祂的義,使人知道祂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羅三21~26)這段經文不斷地講到一個觀念,就是「神的義」。「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為什麼福音對很多人來說,是不可思議的、是愚蠢的?因為神的義,因著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可是對你我來說,卻常常有分別。

我們以為「犯了罪」有不同等級。比如說,一個作奸犯科的人,似乎罪比較多,我的罪比較少。可是你要明白這邊說:「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當我們虧缺了神的榮耀,不管你是虧缺一點或虧缺很多,都是虧缺。從律法的角度來講,我們都是不及格的。不是在這個恩典當中,我需要的比較少,因為我從小在教會裡面長大,而那些作奸犯科的人需要浩大的奇異恩典。不是的,我們都需要神的恩典。「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我們覺得有分別,是因為我覺得自己比別人好。當你看見到這些作奸犯科的人最後信了主,你心裡覺得「怎麼可能那麼容易」。當耶穌掛在十架上,旁邊的強盜說:「在你得國的時候紀念我」,耶穌回答說:「今日你必與我在樂園裡。」這樣的一個強盜,他有什麼樣的好行為?他唯一做的是「相信」。讓我告訴你,福音本是神的大能,如果你還在看自己的本領跟能力,你想用你的意志力活出聖潔的生命,你就錯過了這個福音的美好。

「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羅三24)我們的問題是,我們不太能夠接受「白白的」。當耶穌掛在十架上,祂最後說: 「成了」,但我們覺得沒有那麼簡單;所以我們覺得耶穌在十架上面雖然說: 「成了」,但祂又會告訴我們還要靈修、讀經、禱告;每天要讀十章聖經、還要傳福音、參加小組、然後牧養,之後才成了。不是的!我們很喜歡在福音上面再加一些的東西,因為我們覺得因信稱義太簡單了。

「弟兄們,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是藉著他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他的身體。又有一位大祭司治理神的家!並我們心中天良的虧欠已經灑去,身體用清水洗淨了,就當存著誠心和充足的信心來到神面前。」(來十19~22)公義的定義是我們不帶著罪疚、羞恥感和自卑情緒來到神的面前,彷彿從來沒有犯過罪一樣。

「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聖經從來沒有說:「既因你自義的行為」、「既因你的靈修讀經禱告」……。當然,基督徒應該要靈修、讀經、禱告,只是它是一個次序的問題。我們是因著耶穌的血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讓我們可以坦然無懼來到施恩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做我們隨時的幫助。如果你不知道你有公義的身分;你的GPS是錯誤的,在你最需要幫助的時候,你會離開祂,因為你對自己失望,你認為祂也對你失望。

到底我們是不是公義的?「做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羅四4~5)不是任何行為表現使人算為義,而是因為相信稱罪人為義的神。弟兄姊妹,我們常活在控告跟定罪的裡面,覺得自己是罪人,可是神稱罪人為義,唯一條件是「相信」。我們會覺得,只有相信不夠,所以我們就會再加上很多好行為,但那些行為能使我們更公義嗎?

「但你們得在基督耶穌裡,是本乎神,神又使他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林前一30)公義是一個名詞,更是一個身分。我是牧師,我的父親周神助牧師牧會超過四十年的經歷。請問周牧師有比我「更牧師」嗎? 牧師是一個身分,所以並沒有「更牧師」這種概念。在牧師的職分當中,周牧師有超過四十年的經驗,他當然是更老練,我的確還有很多成長的空間。可是回到身分時,我們都是牧師。「因信稱義」也是如此,它是身分,而且是神所賜給我們的禮物;藉著我們相信,我們就白白地被稱義。從稱義到成聖的這個過程,我們是先有「稱義」的身分,才有能力行在公義的裡面,這就是「成聖」。

二、義人要因信得生,且在信心裡活出成聖的生活

1.稱義

「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林後五21)我們要怎麼樣擁有公義的身分?關鍵就是在基督耶穌裡。所以保羅說:「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林後五17)你一定要記得,這是神的義,不是你我個人的義或努力。

「你們學了基督,卻不是這樣。如果你們聽過他的道,領了他的教,學了他的真理,就要脫去你們從前行為上的舊人,這舊人是因私慾的迷惑漸漸變壞的;又要將你們的心志改換一新,並且穿上新人;這新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弗四20~24)要改變舊人,唯一需要做的是「脫去」。脫去的方式是「心志改換一新」,意思是說,你的腦袋要改變、你的人生的GPS要重新的導正、你看自己的方式要改變。

保羅說:「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加二20)當我們接受耶穌成為我們個人救主的時候,我們常會這樣禱告說:「我邀請耶穌進到我的生命的裡面。」事實上,我們信仰的本質,比較像是耶穌基督邀請我們進到祂的生命裡面,因為在祂的裡面有神的公義聖潔覆庇我們,讓我們成為新人。這是為什麼保羅後面說:「所以你們要棄絕謊言,各人與鄰舍說實話, 因為我們是互相為肢體。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也不可給魔鬼留地步。從前偷竊的,不要再偷;總要勞力,親手做正經事,就可有餘分給那缺少的人。污穢的言語一句不可出口,只要隨事說造就人的好話,叫聽見的人得益處。」(弗四25~29)這些行為上的要求,不是因為我們要做這些來證明我們在基督裡的身分,而是因著信心,相信主耶穌基督為我們所成就的大工,就白白的穿上這個新人。

2.成聖

然而,即便我們都知道我們是因信稱義,可是我們又常常想靠意志力、靠我們的努力去成聖。

我們的得救是本乎恩、因著信,我們的成聖也是本乎恩、因著信。所以聖經上說:「義人必因信得生」,因著信心,當你穿上這個新人時,你的生命改變;你成聖的道路仍然是藉著神奇異的恩典,依賴祂在你身上的力量。

3.蒙恩的罪人或稱義的聖徒

我們都知道我們是蒙恩的罪人,可是蒙恩的罪人身分,在你的生命裡面很短暫。從你認識主的那一刻開始,你就不再是蒙恩的罪人了。為什麼要叫我們的心志改換一新?因為我們一定要調整,從罪人的身分改成公義的聖徒。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一9)想像一下,若你是一塊純金的精金,但沾染了一些污穢、汙泥等。若你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祂就會把那些污穢沖洗掉,沖完之後它又回到純金的精金,可是重點是,你一開始要是純金的精金。意思是說,當神稱你為義時,那就是你的身分。你仍然會有軟弱,可是在軟弱當中你仍然是純金。你需要認罪悔改,但是你的身分仍然是一樣的。相對的,如果你從來都沒有因信稱義,你再怎麼樣悔改,最後的結果都不是純金。

聖經裡浪子的比喻中,父親確信的,不是兒子意志力的悔改,父親確信的是:他的愛可以使兒子改變。弟兄姊妹,你與神的關係也是如此,你公義的身分是祂給你的,是白白的稱義。因為那是祂原本創造你的形象跟樣式。

我也要再勉勵弟兄姊妹,當我們在禁食的時候,即使破功了,也不要感覺羞愧,因為即使只禁了一餐,也比沒有禁食好,重點是禁食要在得勝中結束。親愛的弟兄姊妹,我不知道你過去跟神的關係,但我相信今天神要對你說,你是否願意重新調整你人生的GPS,接受祂已稱你為義?可能你還是在軟弱的裡面,但那只是你的感覺,你必須要接受心志改換一新,才會看見到神的聖潔、公義在你的生命裡面運行;你就會發現,你不只稱義是藉著恩典,你的成聖也是藉著恩典。惟有知道我們是義人的身分,才能以信心活出成聖的生活。

(本信息講於2018年6月10日主日,由辛憲琪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