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福的家庭─神在家中掌權

紀惟明

刊登日期/ 2023.11.09

蒙福的家庭──神在家中掌權

當神在家庭掌權時,兒女看見父母的榜樣,也順服父母的教導,被父母聖潔的愛所澆灌,兒女就在神的恩典中成長,得著生命的智慧,能成為神治理世界的器皿。

我們的家庭怎麼了?

一位著名的作家曾經說了一句很風行的話:「家像一座城堡,有人很想進來,有人卻竭力想要出去。」這句話對我國的家庭狀況可能是很貼切的形容。
試看,喜宴場地要一年前預定,熱門地點更是一日難求,每場婚宴花費不少,新郎、新娘、家人及親友對建立美滿家庭都充滿熱切的期待。可是,實際統計卻顯示,平均每年每四對結婚有一對離婚,學校裡來自單親家庭的孩子將近三分之一,國中生有婚前性經驗的佔40%。許多父母對兒女的叛逆束手無策。
孩子小時候都會唱一首歌「我的家庭真可愛,父母相親又相愛,弟兄姊妹都和氣……」父母能滿足孩子對家的渴望嗎?其實這不也是人人心底的渴望?可是,如何能建立幸福甜美,讓人喜樂滿足的家庭?難道這是遙不可及的夢?

家庭的起源與墮落

要得到建立美滿家庭的祕訣,先要瞭解家庭的起源與墮落。起初神按著自己的形像造了第一個男人亞當,為了幫助、陪伴、成全亞當,神又照自己的形像造了第一個女人夏娃,並且賦予他們使命去生養兒女,治理神所創造的世界(創一27~28)。
很遺憾,這第一家庭並未能實現神創造的目的。亞當夏娃同有神的生命,神原本期待他們能完全瞭解並順服神的旨意,同心遵行神命令;可嘆,他們卻以神賜的自由意志,選擇違背神的誡命。
首先,夏娃聽了蛇的煽動,因心中慾望的誘惑對遵行神誡命心志動搖,未能成為丈夫的幫助,反而鼓動丈夫犯罪。而亞當則放棄帶領妻子的責任,對妻子錯誤的主意言聽計從。兩人因此被逐出伊甸園,與神的關係隔絕,他們及後裔從此失去了人生的最高權柄,各人任意而行(羅一21~30)。
接下來發生的事是,第一家庭的長子因嫉妒殺了弟弟,人類有了第一個家庭悲劇。神看見人在地上終日所思的盡都是惡(創四8,六5、11),不得不降下洪水毀滅作惡的人類,留下義人挪亞一家,希望挪亞的後裔能實現神的創造目的。可歎挪亞的後裔依然不敬拜神(創十一4),神因而揀選亞伯拉罕,希望從他得著一群敬拜順服神的子民。
從聖經所載以色列民族的歷史中,我們看到了許多的家庭悲劇,影響了神選民的命運與世界歷史。例如:因亞伯拉罕與使女夏甲生了以實瑪利,造成以色列人與阿拉伯人的世仇;因以撒與利百加的偏心,造成雅各與以掃的民族對立關係;因大衛的淫亂造成父子不合,宮廷爭鬥(撒下十二10),所羅門也因淫亂使神的祝福離開以色列國等等(王上十一3~11)。
神選民一再地離棄神的誡命,使神不能得著聖潔的子民,完成創造目的,神只得差祂的兒子耶穌基督來到地上,恢復神的創造,完成救贖人類、家庭,及世界的計劃(羅五12~21)。

神所期待的家庭

從神創造人類第一對夫妻及第一個家庭的聖經記載(創一28~二24),我們可以瞭解神設立家庭的心意,以及期待人類家庭如何運作。

男女同為神所造
神照著祂的形像造男造女,丈夫與妻子一同承受生命之恩。妻子不只是為解決男人的孤單,也是神特別賜下的最佳助手,幫助男人順服神的呼召,一同完成神對家庭的託付。做為助手,夏娃不是亞當的雇工,丈夫與妻子在神面前有平等的地位(註1),所以丈夫要敬重妻子,不可藐視她(彼前三7)。

夫妻一體不可分
神對夫妻關係以「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創二24)描述。聖經所說的一體是指身心靈的全人合一,這樣的合一是真愛的極致。神把愛與被愛的能力賜給人,夫妻同心愛神,也能彼此相愛。當三角形的三個邊,縮到最短時就成為一點,這樣的連合能使夫妻兩人享受到親密關係的滿足與喜樂。
夫妻一體是在神面前立的約,人不可違背此約擅自分離。(可十7~9)舊約中神再三嚴厲責備不善待配偶或對婚約不忠的行為(出廿14、17;瑪二14、16)。凡行了不忠於配偶或其他不合倫理的性行為一律當處死(利十10~20)。神對夫妻關係賦予高度的神聖性,對不聖潔的夫妻關係極度憎惡!

夫妻關係是首要
夫妻關係是神賜給人的第一個社會關係,是人類依存關係中最首要的(註2),從這關係衍生出的親子關係、親友關係、及社群關係,混亂了神所設立關係的次序,以其他關係代替夫妻關係將使心靈不得滿足。
神期望夫妻每天都能在神所創造的美好世界裡快活、有意義地一同工作及度日,這是神賜給人活著時當享受的美好人生。(傳九7~10)夫妻關係若不穩固,通常兒女心靈備受傷害缺乏安全感。父母若彼此相愛,同心教養兒女,孩子在愛的榜樣中學習,並獲得愛的滋潤,人格發展才能健全。

父母天職不可代
當神創造了人類第一對夫妻後,託付他們兩大使命:生養兒女與治理世界。要完成治理世界的託付,關鍵是父母要教養出有屬神智慧,能按神法則治理世界的下一代。因此教養兒女是父母無可推諉、不可取代的天職。
神期待夫妻將神的生命及旨意代代相傳。按著神的話教養兒女,父母要在日常生活中把神的律法教導兒女(申六6~7),以身教及機會教育訓練兒女內化神的法則並行出神的話,訓練兒女活出神的美德,以致於兒女得著敬虔的智慧,能一直走在神的道路上,到老都不偏離(箴廿二6),能按著神的旨意工作並治理世界,讓世界按神的法則運轉。另一方面,父母要用愛與智慧使用權柄訓練兒女順服,避免導致兒女心中挫折及苦毒(西三21)。
在此特別要提到父親的角色,依據聖經,父親要負責教導兒女神的律法。父親是家庭的領袖,不可濫用權柄管轄人,而是以愛做家人的榜樣及帶領者(弗五22~六1)。新約提到,教會中作長老及執事的條件之一是,善於管理自己的家並有順服的兒女(提前三4、12)。現代父親往往將教養兒女的責任交給母親,其實對兒女的人格成長是非常不利的。先知瑪垃基預言,在末日以前神要恢復父子關係(瑪四6),可見神對父親角色之重視。

孝敬父母才蒙福
神藉摩西頒給神選民十誡及律法(出廿3~17),作為聖潔國度子民的生活規範。孝敬父母是十誡的第五誡,在四項與神關係的誡命之後,在其他五項人際關係誡命之前,而且是唯一附有神祝福應許的誡命,可見這誡命之重要。孝敬父母可能是我們與神關係的「屬靈溫度計」(註3),因為父母是神的代表。
箴言多次強調「要聽從你父親的訓誨,不可忘記你母親的的教導」。(箴一8,四1,六20)舊約的律法中對違背此誡命的懲處是非常嚴厲的,兒女若犯了下述行為當被處死:打父母、咒罵父母、頑梗背逆不聽從父母的話(出廿一15、17;申廿一18~21),甚至「嘲笑父親或藐視年老的母親的,將被兀鷹所吃,眼睛將被曠野的烏鴉啄出來。」(箴卅17)
孝敬父母的含意是:尊敬、順服、關懷、奉養及尊榮。Y世代兒女忤逆,顯示出內心所存的頑梗背逆,使父母的教導不能落實在孩子身上,也使兒女自己得不著生命的智慧。兒女若不順服父母,養成悖逆的靈,也就無法順服其他的權柄,例如:老師、長輩、校規、法令、以及神的命令,聖經認為管教甚至責打兒女使他學習順服是父母的責任(箴十三24,廿二15,廿九15),尊敬父母是教導孩子尊重他人的第一步(註4)。

蒙福的家庭──神在家庭掌權

如前所述,家庭是神為了管理祂的創造,所設計的人類社會核心組織,當這個核心單位的成員,也就是家庭成員,讓神掌權管理,遵照神的旨意彼此相待時,家人就得著生命及能力去實踐神所託付的治理使命。

神若未在家庭掌權
人若不順服神,不認識神,心就充滿各樣扭曲的思想,無知的行出許多愚昧的事(羅一28~30)。神若沒有在家中掌權,就沒有更高的權柄與法則約束各人的行為,其結果就是家庭失去應有的功能,家庭成員無法實現神的治理使命。
夫妻原是愛人卻變仇人,原應彼此包容,卻彼此憎恨,各人看不見自己的虧欠,卻只見對方的不足。父母常在無意或無知中傷害兒女的心靈,使兒女的人格成長受影響,許多成年人的不健康情緒與心理常與原生家庭有關。兒女不領會父母的苦心,執意去做父母禁止的事,在無知中養成悖逆的習慣,傷害自己也傷害他人,青春歲月就在顛狂中虛度。

讓神在家庭掌權
當神在家庭掌權時,夫妻同心順服神也彼此在真理中相愛,夫妻就得著真愛的喜樂與滿足。當父母遵行神的話,按著神的旨意教養兒女,以天父的愛愛兒女,兒女看見父母的榜樣,也順服父母的教導,被父母聖潔的愛所澆灌,兒女就在神的恩典中成長,得著生命的智慧,能成為神治理世界的器皿。
但這是一場爭戰,我們要為神奪回撒但所破壞佔據的領域,尤其是家庭。撒但深深知道,毀壞家庭就毀壞了人的生命,讓神得不著治理世界的器皿。因此基督徒首要之務是,建立讓神掌權的家庭,以實現神設立家庭的終極目的:教養敬虔的後裔去治理神創造的世界,使人類能生存在蒙神祝福的環境中。
因此人類家庭,如同神在創世記所啟示的樣式,讓神掌權居首位,是神為人類有意義的存在所立定的規範。因此唯有肯定神對家庭的命令與目的,生命才有最佳的素質、意義、與豐盛。(註5)

(作者紀惟明為台北靈糧堂常務執事、親職事工召集人)

註:
(1)《舊約倫理學探討》,華神,華德凱瑟,P.202
(2)《如何教養孩子品德》,靈糧,艾蓋瑞,P.69
(3)《尊榮父母帶來祝福》,學園,丹尼斯雷尼,P.50
(4)《如何教養孩子品德》,靈糧,艾蓋瑞,P.161
(5) 舊約倫理學探討,華神,華德凱瑟,P. 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