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1-20 | 約翰福音十四:12-十四:24
禱讀: 21節
經文內容-
約翰福音14:12
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我所做的事,信我的人也要做,並且要做比這更大的事,因為我往父那裏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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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14:13
你們奉我的名無論求甚麼,我必成就,叫父因兒子得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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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14:14
你們若奉我的名求甚麼,我必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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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14:15
「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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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14:16
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或譯:訓慰師;下同),叫他永遠與你們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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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14:17
就是真理的聖靈,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為不見他,也不認識他。你們卻認識他,因他常與你們同在,也要在你們裏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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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14:18
我不撇下你們為孤兒,我必到你們這裏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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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14:19
還有不多的時候,世人不再看見我,你們卻看見我;因為我活着,你們也要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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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14:20
到那日,你們就知道我在父裏面,你們在我裏面,我也在你們裏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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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14:21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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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14:22
猶大(不是加略人猶大)問耶穌說:「主啊,為甚麼要向我們顯現,不向世人顯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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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14:23
耶穌回答說:「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裏去,與他同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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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14:24
不愛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道。你們所聽見的道不是我的,乃是差我來之父的道。
臨別寶貝的應許
接著上段主寶貴的安慰與勉勵,主耶穌給門徒七方面極有力的應許。每個應許對我們的靈命與事奉都有極大的助益,願我們捉住每個應許,更願每個應許捉住我們。
一、做比這更大的事(12節)
1.耶穌沒有說,我的工作是空前絕後,我離開後,這偉大的工作別人不可能做。
2.祂也不是說,我所「說」的話語,信我的也要「說」,並且要「說」比這更大的話。「說」比「做」容易多了。
耶穌的應許是:
1.做比這更大的事:初代教會彼得、約翰、保羅、腓利,他們做的真是比主做的更大。
2.信的人也要做:不只使徒做,門徒做,歷世歷代那些真實單純「相信」的信徒,也在信心做比主更大的事。求主不但把得救的信心賜給我們,也把做更大事的信心賜下。
3.因為我往父那去:因耶穌往父那去,並賜下聖靈,門徒才開始那偉大的事工。你我繼續在這樣的時代。
二、禱告必蒙成就(13節)
信徒做更大的事,不是透過我們的手,乃是透過我們的膝蓋─禱告。
1.奉主名:主的名不是被人隨便利用的符咒,我們奉主名之先,若不是「信」主名、「尊」主名、「愛」主名、「順」主名,我們「奉」主名必無能力。
2.無論求什麼:有人小事不想麻煩神,大事又沒信心,所以大、小事都自己來。何等可惜!只要合神旨意,大、小事無論是什麼,都可以憑信心求,「一點」不疑惑。
3.叫父因兒子得榮耀:我們禱告最重要的目的不是我們的問題得解決,而是讓父得榮耀。這應是我們禱告最強的動機。
4.「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15節):我們絕不能把「奉主名」禱告的應許孤立,這應許前一節經文是「信」,後一節是「愛」。一個真信主、真愛主的人,才真懂得奉主名禱告的價值。
三、賜下保惠師(16節)
主「禱告」、「做事」的應許與「聖靈」的應許是分不開的。透過聖靈,前兩件應許才能被人更深體驗。
1.我要求父:聖靈的應許不是我們苦苦求來的,聖靈是神所主動應許的,也是主耶穌主動求賜下來的。
2.另外賜下的:神賜下獨生子(約三16);神另外賜下一位保惠師(約十四6)。我們不只應相信、接受獨生子,我們另外也須相信、接受聖靈。你有信耶穌的經歷,有沒有接受聖靈的經歷?
3.永遠同在:道成肉身的耶穌與門徒同在只有三年半,但聖靈的同在卻是永遠的。聖靈要住在我們面(17節)。
4.世人不能接受…你們卻認識祂(17節):你的心是「世人」、不接受的靈,或是「能認識的靈」?求主除去我們心世人的靈。
四、我不撇下你們為孤兒(18節)
主透過聖靈永遠與我們同在、同住。因此,你並不是孤兒,你是蒙神所愛的兒女。
五、因為我活著,你們也要活著(19節)
這是復活的應許。
六、與主合一(20節)
透過主的死與復活,更透過聖靈的內住,我們經歷與主的合一。
七、蒙愛及蒙主的顯現
因限於篇幅,請細思後面幾個應許,特別是第七方面的應許。
默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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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求主賜給我「真信心」與「真愛心」,好使我能經歷所未曾經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