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15 | 箴言三:28-三:28

禱讀: 三28,廿一10,廿五17,廿七10

經文內容
  • 箴言3:28

    你那裏若有現成的,不可對鄰舍說:去吧,明天再來,我必給你。

論鄰舍(一)強如遠方的弟兄

遠親不如近鄰,是中國古老的智慧,希伯來的智慧宗師看法亦同。 鄰舍不是弟兄,不具血源,看起來彼此並不負有義務,但是在希伯來文化中,鄰舍也是重要關係。摩西律法中要求以色列人看顧他們同住的孤兒寡婦,甚至寄居於此的外邦人,要把田角留給他們不可割盡,葡萄不可摘盡。對窮人不可忍著心,揝著手不予幫補。不可惡眼看窮乏的弟兄,不可取人的衣服當當頭,不可散布謠言,不可妄作見證。鄰舍的地界也不可挪移,因為那是祖宗留的。若論十誡中對人的幾項關係,就都可運用在鄰舍之間,除了上述的不可妄作見證外,不可殺人、奸淫、偷盜、貪戀,都是鄰舍基本的相處之道。 到了新約,耶穌的教訓中,鄰舍擴編為『凡是在我們周圍有需要的人』。我覺得耶穌真是聰明,如此一來,鄰舍就可能是鄰桌新來無法進入情況的同事,是公車上顫危危的老人孕婦,是巷口家中有長年病患的小店主人,是不小心滑跌或提著重物的路人。有時他們也是按不著電梯按鍵的小朋友,或須人一臂之力的殘障朋友。 每天當你匆匆走過人群時,是否看見你今天此時的鄰舍呢?
默想

親愛的主,天涯若比鄰,謝謝你給我無數的鄰舍,幫助我重視他們,關注他們的需要,成為真正的好鄰舍。

回應

1.反省與鄰桌、鄰床、鄰舍的關係。2.今天找一個機會成為別人的好鄰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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