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20 | 約翰一書二:3-二:6

禱讀: 約壹二5∼6

經文內容
  • 約翰一書2:3

    我們若遵守他的誡命,就曉得是認識他。

  • 約翰一書2:4

    人若說「我認識他」,卻不遵守他的誡命,便是說謊話的,真理也不在他心裏了。

  • 約翰一書2:5

    凡遵守主道的,愛 神的心在他裏面實在是完全的。從此,我們知道我們是在主裏面。

  • 約翰一書2:6

    人若說他住在主裏面,就該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

遵守主命

我們怎麼知道自己在光明中與神相交呢?今天這段經文提供我們一項測驗的方法,就是遵守主的誡命,也就是主的話。從本書一章6節可知,光說而不行的人,是在黑暗中說謊的人,所以與神相交的第一項原則,就是遵守主的命令。 遵守主命的人會有三方面的顯明: 一, 是認識神(3∼4節); 二, 是實行愛(v.5a); 三, 是住在主面(v.5b∼6)。 認識神不在理性的知識上,乃在因遵行主的話,而經歷在生命中更深刻地認識神的屬性和心意,而這種在靈更深地認識,又幫助我們更忠誠地遵守主的令命。 並且惟有遵行主的道,才是真正愛神的人,也才是住在主面與神相交的人。主耶穌自己就曾宣告過這項真理,「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去,與他同住」 (約十四23),「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愛,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他的愛」 (約十五10)。 然後約翰再反覆叮嚀「行道」的重要,「照主所行的去行」(v.6b)。遵守主命令的生活是一種效法主的生活,「祂如何,我們在這世上也如何」,以主心為心,以主是為是,以主愛為愛,自然我們的生活就能照主所行的去行了。
默想

我是否有將禱讀所得的靈糧行在每天的生活中﹖

回應

求主幫助我作個「有了主的命令又遵守的人」 (約十四21) ,使我在認識神,實行愛及住在主面等三方面都能活出與神相交的生活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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