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22 | 約翰一書二:9-二:11
禱讀: 約壹二9∼10
經文內容-
約翰一書2:9
人若說自己在光明中,卻恨他的弟兄,他到如今還是在黑暗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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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一書2:10
愛弟兄的,就是住在光明中,在他並沒有絆跌的緣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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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一書2:11
惟獨恨弟兄的,是在黑暗裏,且在黑暗裏行,也不知道往哪裏去,因為黑暗叫他眼睛瞎了。
真愛無恨
今天的經文主題仍是「愛」,人若願在光明中與神相交,在第一章中提到消極的一面,就是要離開罪,因為罪屬黑暗,而神是光,在祂毫無黑暗(v.5a),第一章也把對付罪的方法告訴了我們。從第二章開始一直到末了,最重要的主題就是「愛」,一個行在光明中的人必會積極地追求愛,並實行彼此相愛的生活。
前面曾論神說,「神就是光」,但神的命令是愛,在光明中與神同行的,必會遵守神對「愛」的命令,愛就是住在光明中的記號。在9〜10節中用了兩個對比,第9節說恨弟兄的仍住在黑暗,第10節說愛弟兄的就住在光明中。愛與恨是相對的,如同光明與黑暗是相對的一般;真愛無恨,凡在心恨弟兄的,縱使他滿口愛心的大道理,也自認為自己是在光明中,其實他整個人仍在黑暗(9節)。這等人因著不認識自己,就在黑暗行,看不見所行的危險,在錯誤的路上失去了人生的目標,在屬靈方面是被黑暗弄瞎了眼睛(11節),「恨弟兄」所帶來的光景是何等的黑暗!
但一個愛弟兄的人是住在光明中,惟有透過愛,我們才會與別人有真實的關係,也只有用愛的眼光來處理人生各樣的處境,我們才會有正確的結論和解決的方法。我們老我的本性喜歡用講理的方法,結果不能真正解決問題,如果神也凡事用講理的方法對待我們,我們還有什麼指望呢?但感謝神,神的方法是先講愛,我們若能學習超越講理而學習先講愛,那就住在光明中,也就沒有絆跌的理由了(10節)。
聖經對恨的看法,是著重態度過於行動的。缺乏愛的表現就是冷漠,對弟兄的事漠不關心,對他的需要拒絕作出反應,進而就會生出苦毒及怨恨了。請常記住使徒保羅給我們的教導:「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 (羅十三8)
默想
我與小組組員的相愛是在言語舌頭上,還是在行為誠實上﹖
回應
求主幫助我從心中真實地愛弟兄,「凡事都不虧欠人」,且「在愛中常以為虧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