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29 | 約翰一書三:3-三:5
禱讀: 約壹三4∼5
經文內容潔淨自己
昨天的經文我們看見,在神的慈愛中,我們不只成為神的兒女(1節),還有一個榮耀的盼望,就是主再來時我們必要改變像祂(2節),凡是向主有這確實盼望的人,就會潔淨自己,因為這正是主自己榜樣(3節)。潔淨就是分別為聖的意思,主說:「我為他們的緣故,自己分別為聖」(約十七19),我們的主如何,我們在這世上的日子也應如何(約壹四17),所以我們也要潔淨自己,不沾染罪污,過分別為聖的生活。「那召你們的既是聖潔,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因為經上記著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彼前一15〜16)
潔淨是指著脫離罪,不沾染罪污說的,但對罪需有正確的看法及定義,在第4節說:「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這律法是神的律法,不是人的律法。世人聽見犯罪,就會想到違反國家的法律,而基督徒超越人的法律,進到神的律法層面,中文聖經不用「法律」而用「律法」,是一種很好的區別,也提醒神的兒女不要只把人的標準當作自己的標準,乃要進到神的標準。
我們對罪的標準既是如此的高,若沒有適當的除罪方法,我們就比人更苦了;但感謝神,我們已有神為我們預備的救法,就是藉著主的「顯現」,目的是要「除掉人的罪」(v.5a)。主道成肉身,為我們死在十字架上,並非主自己有罪(v.5b),主以無罪的代替我們這有罪的,以祂的寶血洗淨我們的罪,這是主曾顯現的目的,也是神為人所預備唯一的救法。
默想
我是否常願自潔,脫離卑賤的事,預備自己成為主所用的器皿﹖
回應
求主幫助我常潔淨自己,預備主的再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