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9-13 | 約翰一書五:9-五:12

禱讀: 約壹五11∼12

經文內容
  • 約翰一書5:9

    我們既領受人的見證, 神的見證更該領受(該領受:原文是大)了,因 神的見證是為他兒子作的。

  • 約翰一書5:10

    信 神兒子的,就有這見證在他心裏;不信 神的,就是將 神當作說謊的,因不信 神為他兒子作的見證。

  • 約翰一書5:11

    這見證就是 神賜給我們永生;這永生也是在他兒子裏面。

  • 約翰一書5:12

    人有了 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 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

更該領受的見証

人的見證我們尚且接受,現在有神藉聖靈、水、與血作的見證,我們就更該領受了(v.9a)。這「人的見證」,指使徒們所作的見證,並且神也親自為祂兒子作見證,證明基督就是神的兒子。 神多次為祂的兒子耶穌基督作見證,如: 1.受洗時有聲音證明是祂的愛子(太三17); 2.受死時天昏地暗,磐石崩裂,甚至百夫長也說:「這真是神的兒子」(太廿七50∼54); 3.賜耶穌沒有限量的聖靈(約三34); 4.又以聖靈的大能叫耶穌從死復活,顯明是神的兒子(羅一4)。 這樣一再強調耶穌是神的兒子,也是針對當時諾斯底主義 (智慧主義)否認基督是道成肉身就是神兒子的異端,這樣的人並不領受使徒們的見證,也不領受神為祂兒子所作的見證,所以「信神兒子的,就有這見證在他心;不信神的,就是將神當作說謊的,因不信神為祂兒子所作的見證。」(10節) 神為祂兒子作的見證,是神賜給我們客觀的事實證明耶穌是神的兒子,神另外再賜給我們主觀的經歷來見證耶穌是神的兒子,這主觀經歷的見證就是神將祂兒子面的永生賜給我們(11節)。這永生在我們信耶穌是神的兒子,接受神為祂兒子所作的見證時,就立即賜給我們,得永生的經驗使我們能主觀地見證耶穌的確是神的兒子。因為「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12節)
默想

回應

感謝神將永生賜給我,為要使我能見證耶穌確是神的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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