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0-12 | 傳道書五:8-五:9
禱讀: 傳五8〜9
經文內容關懷受欺壓的窮人
觀察到窮人受欺的問題。「剝削」即運用權勢及優勢,強將人的利益佔為己有。窮人既無財也無勢,生存條件已居劣勢,且極為貧乏,無力抵抗保護自己。這樣的人遭到欺壓迫害,則無異是雪上加霜、令人髮指的行為。
筆者一日於廚房見螞蟻成群,即拿起殺蟲劑噴殺;數日後螞蟻又至,又再次噴殺;如此數次後,總算減少。一日見仍有幾隻爬行,不自覺舉起手指欲一舉消滅,此時心中忽生不忍之心,思螞蟻毫無反抗之力,而我則趕盡殺絕,若我為螞蟻,有何感受?動物界弱肉強食似為定理,而人間弱肉強食難道也為常態?
對於經濟剝削的不公,傳道者寄望於政府的干預(v.8b),因政府是神為執行公義而設的權柄。若政府不能保護窮人免於被欺壓的恐懼,至高的神就要干涉了。先知彌迦責備那些「貪圖田地就佔據,貪圖房屋便奪取…」的人,先知警告「所以耶和華如此說,我籌畫災禍,降與這族…」(彌二2〜3)。神關心受欺的窮人「要給受欺壓的人作高台」(詩九9)。
傳道者認為避免窮人受經濟剝削,政府應當管理土地的使用。確保「地的益處歸眾人」,而非由少數人獨享。神在利未記中為以色列人設立了律例,每五十年一次的禧年,地主要容許那些賣掉田產的人,以適當的價格再贖回。聖經的思想是人當以正當手段,憑己力賺取生活所需,而非以優勢,欺壓劣勢的方式奪取財富。所以不公平的競爭、炒股票、炒地皮、企業的聯合壟斷…等現象,皆違反聖經的經濟公義原則。
從本段經文我們個人可得到的提醒是:
一、 勿運用優勢,以不公義的方法奪取弱勢人的利益。任何資源的獲取,皆應以公平公義為原則。這不但適用於財富的累積,也可擴大應用於任何一種的資源,例如謀取職位、晉升、考績、考試等皆需公平。
二、 基督徒應當關心經濟剝削的問題。因為今日民主社會,不僅政府有責任保護弱勢免於被剝削,政府的「頭家」─公民更負有監督之責。
三、 基督徒應愛神所愛,惡神所惡。神特別關懷窮人,「祂必為民中的困苦人伸冤,拯救窮乏之輩,壓碎那欺壓人的。」(詩七十二4)
不公義的現象是日光下虛空人生的部份寫照,其根源是墮落人性中的貪婪。我們當靠十架寶血,從慾望的兇惡權勢中得釋放,才能活出公義的生活。
「一個人若渴望得到任何超越界限的東西,將必自困其中。驕傲與貪念永不止息,惟心靈貧窮與謙卑者活在平安的豐盛中」-金碧士(德國修士Thomas a’ Kempis, 1380-1471)。
默想
1.在周圍生活中我看到那些如經文所說的欺壓現象?我可以怎樣的關懷?我個人曾否運用權勢或優勢圖利? 2.對政府的土地政策、公平競爭法、弱勢原住民政策、基督徒應當有什麼看法?
回應
親愛的主,幫助我切實的活出公義、慈愛和憐憫。在日常生活及工作中,誠實無欺。不取巧,不用不正當的方法圖利,也不獨享你賜給我的財富。幫助我像你一樣的憐憫關懷窮人,願將你所賜的恩典與人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