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0-14 | 傳道書五:13-五:17
禱讀: 傳五13〜17
經文內容-
傳道書5:13
我見日光之下有一宗大禍患,就是財主積存資財,反害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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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道書5:14
因遭遇禍患,這些資財就消滅;那人若生了兒子,手裏也一無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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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道書5:15
他怎樣從母胎赤身而來,也必照樣赤身而去;他所勞碌得來的,手中分毫不能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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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道書5:16
他來的情形怎樣,他去的情形也怎樣。這也是一宗大禍患。他為風勞碌有甚麼益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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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道書5:17
並且他終身在黑暗中吃喝,多有煩惱,又有病患嘔氣。
貪財的虛空(二)
接續前段貪財是虛空的主題,傳道者進一步討論積財在地對人到底有何益處?他發現除了「禍患」(邪惡)、災難、毀壞之外一無是處。
第一件害處是「反害自己」。 (v.13)
錢多易毀壞一個人的靈性,容易驕傲自恃。他們的心易被世界霸佔,以致失去愛神的心 ( 約壹二 15) ,因心時常掛慮物質情慾的事,就容不下屬靈的事,也失去胃口。錢易毀壞人的品德,富人受試探的機會多,面對的誘惑也比窮人大。多財更易遭來惡人的窺伺,生命的威脅,對手的攻擊,真是有百害而少利,「貪慾之人乃奪去得財者之命。」(箴一19)
第二件禍患是錢不易保持,隨時會失去。(v.14)
貪財的人為求快速獲利多半甘冒風險,以致許多人「眼看他高樓起,眼看他高樓塌」。主耶穌稱錢為「不定的錢財」,貪財的人無法保證辛苦累積的錢能原封不動的留給子孫,中國人說「富不過三代」。錢何時飛走,人無法預料,颱風、不景氣、戰爭,甚至一個騙子,一個不肖員工,都能隨時吞滅人勞碌賺來的財富。
第三、錢財在人死時「分亳不能帶去」。(v.15)
他赤身而來,也必赤身而去。他一生費盡心血所累積的財富,絲毫不能加增他生命的價值,也未能改變他生命的品質。他來時如何,去時也如何,一切歸零,何苦呢!這是積財在地的下場。人若積財在天,死時心中將無比的喜樂,因天上有無比的榮耀在迎接他,天使也將列隊歡迎他。
最後,貪財的人得不償失,「終身在黑暗中吃喝」。(v.17)
貪財的人,健康時為錢掛慮,生病時為生命憂慮。錢多煩惱,錢少擔心,一生都活在焦燥不安中,毫無喜樂平安可言。
傳道者在此要傳達的信息不是指責財富,而是警告人,勿僅以累積財富,作為人生的目標和生活內容。因為當「瑪門」(財富)(太六24)成為偶像時,財富就具有綑綁人的權勢。它也成為一陷阱,使人將一切,連同生命,投入其中不得自拔,如同飛蛾撲火死而後已。人付出了健康、品德、時間、平安、家庭和樂、甚至靈魂,而所得的僅是零。
聖經中關於金錢的教訓可分為黑暗面與光明面(註14),本段經文屬於前者。領受這類教訓可助人洞悉金錢的破壞力,逃避金錢的誘惑。若要正確的運用管理錢財,還需查考聖經中有關金錢的正面教訓,如此方能平衡。
馬丁路德曾說,作為一個基督徒,必須經歷在心意上、思想上,和金錢上的三種轉變。基督徒對錢的態度也就是他靈命的果子。要脫離虛空,進入有意義的人生,並結出豐盛的果實,就須妥善運用神所賜的財富,不令其成為虛空的事物。
默想
1.省察自己對錢財的態度是否平衡?是否過度憂慮或不予管理?當如何平衡? 2.如何能不讓自己積財的結果是「反害自己」、「一無所有」、「赤身而去」?
回應
親愛的主,我知道我的心若緊繫在錢財上,所得就是虛空。懇求主開我的眼,讓我看見自己在錢財上的錯誤態度。幫助我,不僅為自己或家人積財…(思想具體的改善行動),願你賜給我的錢,能發揮更大的價值。救我脫離一切為錢的憂慮;願我的心只為主的事掛慮。為你賜給我的錢財獻上感謝,因我所有的都從你而來,也願都屬於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