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20 | 彼得前書四:12-四:19
禱讀: 彼前四19
經文內容-
彼得前書4:12
親愛的弟兄啊,有火煉的試驗臨到你們,不要以為奇怪(似乎是遭遇非常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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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得前書4:13
倒要歡喜;因為你們是與基督一同受苦,使你們在他榮耀顯現的時候,也可以歡喜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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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得前書4:14
你們若為基督的名受辱罵,便是有福的;因為 神榮耀的靈常住在你們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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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得前書4:15
你們中間卻不可有人因為殺人、偷竊、作惡、好管閒事而受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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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得前書4:16
若為作基督徒受苦,卻不要羞恥,倒要因這名歸榮耀給 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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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得前書4:17
因為時候到了,審判要從 神的家起首。若是先從我們起首,那不信從 神福音的人將有何等的結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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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得前書4:18
若是義人僅僅得救,那不虔敬和犯罪的人將有何地可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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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得前書4:19
所以,那照 神旨意受苦的人要一心為善,將自己靈魂交與那信實的造化之主。
火煉的試驗
一、試煉與歡喜
1.不要以為奇怪(12節):
這試煉雖猛烈如火,但應以「平常心」來接受,不要視為太嚴重、太奇怪。若心理上先把苦難想像得十分嚴重,我們就會在試煉未到以前信心動搖。
2.倒要歡喜(13節):
「倒要祝福」(彼前三9),「倒要歡喜」,看來都是違反人性,都是不容易的,其實這都是得勝的秘訣。彼得被逼迫時,就是如此得勝的(徒五41)。倪柝聲殉道前最後的信提到,他一直保持內心的喜樂。
3.也可以歡喜快樂(13節):
在試煉中的喜樂是信心的喜樂,預嚐的喜樂;在基督榮耀顯現時,則是滿足的喜樂,永遠的福樂。
4.便是有福的(14節):
世人認為是禍、認為倒楣的,我們卻認為是福。這是八福中的最後之福,也是最大之福。
二、試煉與原因
1.不可有人因殺人……,好管閒事而受苦(15節):
受這種苦是活該,是罪有應得。你曾受這種苦嗎?
2.與基督一同受苦(13節):
為主受苦不但是與基督一同受苦,也是基督與我們一同受苦。當教會受掃羅逼迫時,耶穌說:「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穌。」(徒九5;廿六15)
3.為基督的名受辱罵(14節):
你遇見人為基督的名辱罵你嗎?不要自憐,這是神所給你蒙福的機會。
4.為作基督徒受苦(16節):
歷世歷代很多信徒在末世信主前似乎平安無事,信主以後,逼迫不斷。不要因基督徒的名覺得羞恥,反要因這名歸榮耀給神。
5.照神的旨意受苦(19節):
不要因人的逼迫、辱罵以致自卑、自憐,更不要以為神丟棄我們。因這種苦是照神的旨意受的,而神所有的旨意都是善良、純全、可喜悅的。
三、試煉與榮耀
1.試煉中,神榮耀的靈常住在我們身上(14節):
在尋求真理中,聖靈常以智慧與啟示的靈向我們顯出;在試煉中,聖靈則常以榮耀的靈與我們同住。在聖經中,榮耀經常特別是為受苦的人預備的。
2.在祂榮耀顯現的時候,也可以歡喜快樂(13節):
神不但以榮耀的靈來保守我們度過今生暫時的苦難,祂更以基督榮耀的顯現,來永遠結束今生的苦難。
3.倒要因這名歸榮耀給神(16節):
信徒為主所受的每一件苦難都可以榮耀神。
四、試煉與審判──審判從神的家起首
1.不僅僅得救的人(18節):
為主被辱罵、逼迫、毀謗的人不是僅僅得救,而是有大賞賜(太五11~12)。
2.僅僅得救的人(18節):
不肯為主受苦、不忠心事奉主的人。
3.不信從福音的人(17節):
結局就是沉淪。
4.不虔敬、逼迫信徒的人(18節):
將受加倍的刑罰。
5.照神旨意受苦的人(19節):
不要灰心,要一心(專心)為善,將自己靈魂交託與那信實的造化之主。祂必保守,祂必賞賜。
默想
回應
主阿!為你榮耀的靈常住在我們身上感謝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