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1-12 | 申命記三:12-三:29
禱讀: 申三18~22
經文內容-
申命記3:12
「那時,我們得了這地。從亞嫩谷邊的亞羅珥起,我將基列山地的一半,並其中的城邑,都給了呂便人和迦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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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3:13
其餘的基列地和巴珊全地,就是噩王的國,我給了瑪拿西半支派。亞珥歌伯全地乃是巴珊全地;這叫做利乏音人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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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3:14
瑪拿西的子孫睚珥佔了亞珥歌伯全境,直到基述人和瑪迦人的交界,就按自己的名稱這巴珊地為哈倭特‧睚珥,直到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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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3:15
我又將基列給了瑪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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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3:16
從基列到亞嫩谷,以谷中為界,直到亞捫人交界的雅博河,我給了呂便人和迦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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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3:17
又將亞拉巴和靠近約旦河之地,從基尼烈直到亞拉巴海,就是鹽海,並毗斯迦山根東邊之地,都給了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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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3:18
「那時,我吩咐你們說:『耶和華-你們的 神已將這地賜給你們為業;你們所有的勇士都要帶着兵器,在你們的弟兄以色列人前面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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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3:19
但你們的妻子、孩子、牲畜(我知道你們有許多的牲畜)可以住在我所賜給你們的各城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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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3:20
等到你們弟兄在約旦河那邊,也得耶和華-你們 神所賜給他們的地,又使他們得享平安,與你們一樣,你們才可以回到我所賜給你們為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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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3:21
那時我吩咐約書亞說:『你親眼看見了耶和華-你 神向這二王所行的;耶和華也必向你所要去的各國照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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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3:22
你不要怕他們,因那為你爭戰的是耶和華-你的 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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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3:23
「那時,我懇求耶和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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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3:24
『主耶和華啊,你已將你的大力大能顯給僕人看。在天上,在地下,有甚麼神能像你行事、像你有大能的作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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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3:25
求你容我過去,看約旦河那邊的美地,就是那佳美的山地和黎巴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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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3:26
但耶和華因你們的緣故向我發怒,不應允我,對我說:『罷了!你不要向我再提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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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3:27
你且上毗斯迦山頂去,向東、西、南、北舉目觀望,因為你必不能過這約旦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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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3:28
你卻要囑咐約書亞,勉勵他,使他膽壯;因為他必在這百姓前面過去,使他們承受你所要觀看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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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3:29
於是我們住在伯‧毗珥對面的谷中。」
二支派半河東得地業
默想
我是否善盡自己的職份,如摩西一樣,照著主的心意分配地業與責任?在別人的責任中,我怎樣看到自己應當參與的那一份?當我作錯時,是否坦然承認自己錯在哪裡,並勇於承擔?
回應
親愛的主:在你有一切主權,何時我該承擔責任,何時我要以合宜的方式分配責任與利益,求主指教我,好叫我能成為忠心、良善又有見識的管家。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