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1-29 | 申命記十二:1-十二:14
禱讀: 申十二8~14
經文內容-
申命記12:1
「你們存活於世的日子,在耶和華-你們列祖的 神所賜你們為業的地上,要謹守遵行的律例典章乃是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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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12:2
你們要將所趕出的國民事奉神的各地方,無論是在高山,在小山,在各青翠樹下,都毀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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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12:3
也要拆毀他們的祭壇,打碎他們的柱像,用火焚燒他們的木偶,砍下他們雕刻的神像,並將其名從那地方除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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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12:4
你們不可照他們那樣事奉耶和華-你們的 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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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12:5
但耶和華-你們的 神從你們各支派中選擇何處為立他名的居所,你們就當往那裏去求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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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12:6
將你們的燔祭、平安祭、十分取一之物,和手中的舉祭,並還願祭、甘心祭,以及牛群羊群中頭生的,都奉到那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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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12:7
在那裏,耶和華-你們 神的面前,你們和你們的家屬都可以吃,並且因你手所辦的一切事蒙耶和華-你的 神賜福,就都歡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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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12:8
我們今日在這裏所行的是各人行自己眼中看為正的事,你們將來不可這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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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12:9
因為你們還沒有到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安息地,所給你的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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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12:10
但你們過了約旦河,得以住在耶和華-你們 神使你們承受為業之地,又使你們太平,不被四圍的一切仇敵擾亂,安然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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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12:11
那時要將我所吩咐你們的燔祭、平安祭、十分取一之物,和手中的舉祭,並向耶和華許願獻的一切美祭,都奉到耶和華-你們 神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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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12:12
你們和兒女、僕婢,並住在你們城裏無分無業的利未人,都要在耶和華-你們的 神面前歡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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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12:13
你要謹慎,不可在你所看中的各處獻燔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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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12:14
惟獨耶和華從你那一支派中所選擇的地方,你就要在那裏獻燔祭,行我一切所吩咐你的。
選擇何處立祂名的居所
默想
我是否將心中與手中的偶像都除去?還是我還眷戀其他偶像崇拜?我是否用心靈誠實敬拜我的主?還是以拜拜的心在尋求主,把主當偶像來拜?我是否接受教會的教導,藉讀經禱告來認識我的主?或者是隨便信一信,看看會發生什麼?
回應
親愛的主,你是聖潔忌邪的主,請幫助我從錯誤的拜拜心態中出來,以認識你為首要,以真實的敬拜來經歷你。讓我親自遇見你,真知道你是誰,以致我的禱告、我的尋求都不是虛妄的。幫助我在聖經的真理中建造自己,接受教導與指正,修正我一切錯誤的思想,讓我的敬拜在你面前蒙悅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