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1-30 | 申命記十二:15-十二:32
禱讀: 申十二15~19
經文內容-
申命記12:15
「然而,在你各城裏都可以照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福分,隨心所欲宰牲吃肉;無論潔淨人不潔淨人都可以吃,就如吃羚羊與鹿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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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12:16
只是不可吃血,要倒在地上,如同倒水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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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12:17
你的五穀、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或是牛群羊群中頭生的,或是你許願獻的,甘心獻的,或是手中的舉祭,都不可在你城裏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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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12:18
但要在耶和華-你的 神面前吃,在耶和華-你 神所要選擇的地方,你和兒女、僕婢,並住在你城裏的利未人,都可以吃;也要因你手所辦的,在耶和華-你 神面前歡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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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12:19
你要謹慎,在你所住的地方永不可丟棄利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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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12:20
「耶和華-你的 神照他所應許擴張你境界的時候,你心裏想要吃肉,說:『我要吃肉』,就可以隨心所欲地吃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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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12:21
耶和華-你 神所選擇要立他名的地方若離你太遠,就可以照我所吩咐的,將耶和華賜給你的牛羊取些宰了,可以隨心所欲在你城裏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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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12:22
你吃那肉,要像吃羚羊與鹿一般;無論潔淨人不潔淨人都可以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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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12:23
只是你要心意堅定,不可吃血,因為血是生命;不可將血(原文是生命)與肉同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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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12:24
不可吃血,要倒在地上,如同倒水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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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12:25
不可吃血。這樣,你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你和你的子孫就可以得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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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12:26
只是你分別為聖的物和你的還願祭要奉到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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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12:27
你的燔祭,連肉帶血,都要獻在耶和華-你 神的壇上。平安祭的血要倒在耶和華-你 神的壇上;平安祭的肉,你自己可以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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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12:28
你要謹守聽從我所吩咐的一切話,行耶和華-你 神眼中看為善,看為正的事。這樣,你和你的子孫就可以永遠享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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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12:29
「耶和華-你 神將你要去趕出的國民從你面前剪除,你得了他們的地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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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12:30
那時就要謹慎,不可在他們除滅之後隨從他們的惡俗,陷入網羅,也不可訪問他們的神說:『這些國民怎樣事奉他們的神,我也要照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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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12:31
你不可向耶和華-你的 神這樣行,因為他們向他們的神行了耶和華所憎嫌所恨惡的一切事,甚至將自己的兒女用火焚燒,獻與他們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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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12:32
凡我所吩咐的,你們都要謹守遵行,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
獻祭要在上帝所選的地方
默想
我是否規律的參加教會的主日與小組,而不是只自己讀經禱告,讓自己的信仰有機會被修正,從一些錯誤的認識與領受中出來?我是否不再隨己心解釋聖經,或照己心所願解釋禱告的領受,而願意接受成熟領袖的查驗?
回應
親愛的主,幫助我在真理裡認識你,而不是在自以為是的裡面解釋你,幫助我在基督肢體裡面成長,而不是成為信仰偏差的獨行俠。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