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2-01 | 申命記十四:1-十四:21

禱讀: 申十四1~2

經文內容
  • 申命記14:1

    「你們是耶和華-你們 神的兒女。不可為死人用刀劃身,也不可將額上剃光;

  • 申命記14:2

    因為你歸耶和華-你 神為聖潔的民,耶和華從地上的萬民中揀選你特作自己的子民。」

  • 申命記14:3

    「凡可憎的物都不可吃。

  • 申命記14:4

    可吃的牲畜就是牛、綿羊、山羊、

  • 申命記14:5

    鹿、羚羊、麅子、野山羊、麋鹿、黃羊、青羊。

  • 申命記14:6

    凡分蹄成為兩瓣又倒嚼的走獸,你們都可以吃。

  • 申命記14:7

    但那些倒嚼或是分蹄之中不可吃的乃是駱駝、兔子、沙番-因為是倒嚼不分蹄,就與你們不潔淨;

  • 申命記14:8

    豬-因為是分蹄卻不倒嚼,就與你們不潔淨。這些獸的肉,你們不可吃,死的也不可摸。

  • 申命記14:9

    「水中可吃的乃是這些:凡有翅有鱗的都可以吃;

  • 申命記14:10

    凡無翅無鱗的都不可吃,是與你們不潔淨。

  • 申命記14:11

    「凡潔淨的鳥,你們都可以吃。

  • 申命記14:12

    不可吃的乃是鵰、狗頭鵰、紅頭鵰、

  • 申命記14:13

    鸇、小鷹、鷂鷹與其類,

  • 申命記14:14

    烏鴉與其類,

  • 申命記14:15

    鴕鳥、夜鷹、魚鷹、鷹與其類,

  • 申命記14:16

    鴞鳥、貓頭鷹、角鴟、

  • 申命記14:17

    鵜鶘、禿鵰、鸕鶿、

  • 申命記14:18

    鸛、鷺鷥與其類,戴鵀與蝙蝠。

  • 申命記14:19

    凡有翅膀爬行的物是與你們不潔淨,都不可吃。

  • 申命記14:20

    凡潔淨的鳥,你們都可以吃。

  • 申命記14:21

    「凡自死的,你們都不可吃,可以給你城裏寄居的吃,或賣與外人吃,因為你是歸耶和華-你 神為聖潔的民。「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

不可吃可憎的物

正如前一日所言,本段十三章到十四章21節,是針對第三誡「不可妄稱耶和華的名」的詮釋。前一日談到不可隨從假神,本段則強調不可隨從惡俗。 一、 不可用刀劃身 首先的惡俗是「用刀劃身」,這個惡俗是迦南人的宗 教儀式。他們的祭儀中會有刺身的行為,從今天的角度來看,其實它是一種招鬼的行動。異教的法師讓邪靈藉刺破的傷口附於人身,而獲得邪靈的力量,王上十八章中與以利亞對抗的巴力先知即是最明顯的例子。利未記特別要求以色列的祭司不可學這異教的樣式「祭司既在民中為首,就不可從俗沾染自己。不可使頭光禿;不可剃除鬍鬚的周圍,也不可用刀劃身。」(利二一4)此處則要求所有的以色列人既是屬上帝的,就「不可為死人用刀劃身,也不可將額上剃光」,因為耶和華是聖的,他們也要分別為聖。 二、 不可吃可憎之物 其次是食物上的惡俗,本段在利未記十一章討論過, 不潔的食物共分三類,分別是地上、水中與空中。 地上的不潔之物是「倒嚼不分蹄」,或「分蹄不倒嚼」,這些可能與異教的獻祭有關而成為不潔。水中的不潔是「無翅無鱗的」,空中的不潔基本上都是食肉性的猛禽。「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也視為不潔。其目的是要以色列人遠離異教的祭儀與食用不潔之物的惡俗。 三、 不可食用自死的 自死的動物病死或被其他動物咬死,並且未經放血,這對以 色列人而言是不潔的。這一切要求都是要以色列人脫離當地惡俗。 最後,他們被禁止「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這也是當地為求豐收多產的獻祭儀式,一方面這是異教惡俗,一方面也是殘忍的行為。 很多時候我們在沒有接受救恩之前,也是隨著這世上的惡俗,其中有迷信的成份,有想要獲得好運的成份,甚至也有不人道或殘忍的成份。我們既接受了主的救恩,求主幫助我們勇於脫離這些惡俗,不靠這些來獲取好運或勝過別人,而是活在分別為聖的真理中,相信一切好處都在主的裡面。
默想

我是否放下一些原本的習慣,這些習慣可能有迷信的成份,有自虐的成份,有投機的成份?我是否單純的將生命交在主手中,願意活出一個清潔而合宜的生活?

回應

親愛的主,謝謝你,你是聖潔的主,你從萬人中呼召揀選我,讓我成為你的兒女,求主讓聖靈在我心中作更新變化的工作,讓我漸漸有上帝兒女的形象,讓基督的榮形刻印在我生命中,不但有榮耀的生命,也有尊榮的生活方式。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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