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2-02 | 申命記十四:22-十四:29
禱讀: 申十四22~29
經文內容-
申命記14:22
「你要把你撒種所產的,就是你田地每年所出的,十分取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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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14:23
又要把你的五穀、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並牛群羊群中頭生的,吃在耶和華-你 神面前,就是他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居所。這樣,你可以學習時常敬畏耶和華-你的 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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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14:24
當耶和華-你 神賜福與你的時候,耶和華-你 神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地方若離你太遠,那路也太長,使你不能把這物帶到那裏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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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14:25
你就可以換成銀子,將銀子包起來,拿在手中,往耶和華-你 神所要選擇的地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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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14:26
你用這銀子,隨心所欲,或買牛羊,或買清酒濃酒,凡你心所想的都可以買;你和你的家屬在耶和華-你 神的面前吃喝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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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14:27
「住在你城裏的利未人,你不可丟棄他,因為他在你們中間無分無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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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14:28
每逢三年的末一年,你要將本年的土產十分之一都取出來,積存在你的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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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14:29
在你城裏無分無業的利未人,和你城裏寄居的,並孤兒寡婦,都可以來,吃得飽足。這樣,耶和華-你的 神必在你手裏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
十分取一分
默想
在奉獻這件事上,我是否真正進入真理?我是否珍惜與主的關係,以致甘心十一奉獻?十一是我對主對我的財務有主權的一種回應,藉此宣告自己的一切財富來自於祂。我是否也願意照著自己的能力,甘心在十一之外預備慈惠的奉獻?也許針對個人,也許針對群體,也許就是信任教會的分配。讓眾人的缺乏得到幫補。
回應
親愛的主,你是富足的,卻為我們成為貧窮,好讓我們成為富足,幫助我樂於以財物尊榮你,也樂於以財物幫補有需要的人,好叫你得到更大的感恩與頌讚。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