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2-11 | 申命記二十:1-二十:20
禱讀: 申二十1~20
經文內容-
申命記20:1
「你出去與仇敵爭戰的時候,看見馬匹、車輛,並有比你多的人民,不要怕他們,因為領你出埃及地的耶和華-你 神與你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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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20:2
你們將要上陣的時候,祭司要到百姓面前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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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20:3
說:『以色列人哪,你們當聽,你們今日將要與仇敵爭戰,不要膽怯,不要懼怕戰兢,也不要因他們驚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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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20:4
因為耶和華-你們的 神與你們同去,要為你們與仇敵爭戰,拯救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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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20:5
官長也要對百姓宣告說:『誰建造房屋,尚未奉獻,他可以回家去,恐怕他陣亡,別人去奉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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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20:6
誰種葡萄園,尚未用所結的果子,他可以回家去,恐怕他陣亡,別人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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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20:7
誰聘定了妻,尚未迎娶,他可以回家去,恐怕他陣亡,別人去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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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20:8
官長又要對百姓宣告說:『誰懼怕膽怯,他可以回家去,恐怕他弟兄的心消化,和他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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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20:9
官長對百姓宣告完了,就當派軍長率領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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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20:10
「你臨近一座城、要攻打的時候,先要對城裏的民宣告和睦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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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20:11
他們若以和睦的話回答你,給你開了城,城裏所有的人都要給你效勞,服事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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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20:12
若不肯與你和好,反要與你打仗,你就要圍困那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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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20:13
耶和華-你的 神把城交付你手,你就要用刀殺盡這城的男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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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20:14
惟有婦女、孩子、牲畜,和城內一切的財物,你可以取為自己的掠物。耶和華-你 神把你仇敵的財物賜給你,你可以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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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20:15
離你甚遠的各城,不是這些國民的城,你都要這樣待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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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20:16
但這些國民的城,耶和華-你 神既賜你為業,其中凡有氣息的,一個不可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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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20:17
只要照耶和華-你 神所吩咐的將這赫人、亞摩利人、迦南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都滅絕淨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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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20:18
免得他們教導你們學習一切可憎惡的事,就是他們向自己神所行的,以致你們得罪耶和華-你們的 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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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20:19
「你若許久圍困、攻打所要取的一座城,就不可舉斧子砍壞樹木;因為你可以吃那樹上的果子,不可砍伐。田間的樹木豈是人,叫你糟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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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20:20
惟獨你所知道不是結果子的樹木可以毀壞、砍伐,用以修築營壘,攻擊那與你打仗的城,直到攻塌了。」
出去與仇敵爭戰
默想
在人生中,有一些仗是必須要打的,我就該信任上帝的應許與能力,靠祂起來爭戰,絕不逃避。但有些情況並不是戰爭,而是要用別的方式來面對,我就該以和睦的態度來面對,不要造成無謂的傷害。
回應
親愛的主,你是能力的主,教導我們何仗該打,讓我們有勇敢的心,與你一同爭戰,將罪惡除盡。也求你指教我們,何事是該用另一種態度來面對,我們就能盡力與眾人和睦。這其間的分別求你以你的智慧指教我們。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