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16 | 哥林多前書七:25-七:40
禱讀: 林前七35
經文內容-
哥林多前書7:25
論到童身的人,我沒有主的命令,但我既蒙主憐恤能作忠心的人,就把自己的意見告訴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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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書7:26
因現今的艱難,據我看來,人不如守素安常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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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書7:27
你有妻子纏着呢,就不要求脫離;你沒有妻子纏着呢,就不要求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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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書7:28
你若娶妻,並不是犯罪;處女若出嫁,也不是犯罪。然而這等人肉身必受苦難,我卻願意你們免這苦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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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書7:29
弟兄們,我對你們說:時候減少了。從此以後,那有妻子的,要像沒有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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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書7:30
哀哭的,要像不哀哭;快樂的,要像不快樂;置買的,要像無有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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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書7:31
用世物的,要像不用世物,因為這世界的樣子將要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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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書7:32
我願你們無所掛慮。沒有娶妻的,是為主的事掛慮,想怎樣叫主喜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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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書7:33
娶了妻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叫妻子喜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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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書7:34
婦人和處女也有分別。沒有出嫁的,是為主的事掛慮,要身體、靈魂都聖潔;已經出嫁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叫丈夫喜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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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書7:35
我說這話是為你們的益處,不是要牢籠你們,乃是要叫你們行合宜的事,得以殷勤服事主,沒有分心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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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書7:36
若有人以為自己待他的女兒不合宜,女兒也過了年歲,事又當行,他就可隨意辦理,不算有罪,叫二人成親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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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書7:37
倘若人心裏堅定,沒有不得已的事,並且由得自己作主,心裏又決定了留下女兒不出嫁,如此行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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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書7:38
這樣看來,叫自己的女兒出嫁是好,不叫她出嫁更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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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書7:39
丈夫活着的時候,妻子是被約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隨意再嫁,只是要嫁這在主裏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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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書7:40
然而按我的意見,若常守節更有福氣。我也想自己是被 神的靈感動了。
論守童身
默想
回應
求主使我們明瞭「神的旨意」,認識「自己的恩賜」,了解「時代的狀況」,在婚姻上「行合宜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