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25 | 哥林多前書十二:12-十二:31

禱讀: 林前十二26

經文內容
  • 哥林多前書12:12

    就如身子是一個,卻有許多肢體;而且肢體雖多,仍是一個身子;基督也是這樣。

  • 哥林多前書12:13

    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是希臘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飲於一位聖靈。

  • 哥林多前書12:14

    身子原不是一個肢體,乃是許多肢體。

  • 哥林多前書12:15

    設若腳說:「我不是手,所以不屬乎身子,」它不能因此就不屬乎身子。

  • 哥林多前書12:16

    設若耳說:「我不是眼,所以不屬乎身子,」它也不能因此就不屬乎身子。

  • 哥林多前書12:17

    若全身是眼,從哪裏聽聲呢?若全身是耳,從哪裏聞味呢?

  • 哥林多前書12:18

    但如今, 神隨自己的意思把肢體俱各安排在身上了。

  • 哥林多前書12:19

    若都是一個肢體,身子在哪裏呢?

  • 哥林多前書12:20

    但如今肢體是多的,身子卻是一個。

  • 哥林多前書12:21

    眼不能對手說:「我用不着你。」頭也不能對腳說:「我用不着你。」

  • 哥林多前書12:22

    不但如此,身上肢體人以為軟弱的,更是不可少的。

  • 哥林多前書12:23

    身上肢體,我們看為不體面的,越發給它加上體面;不俊美的,越發得着俊美。

  • 哥林多前書12:24

    我們俊美的肢體,自然用不着裝飾;但 神配搭這身子,把加倍的體面給那有缺欠的肢體,

  • 哥林多前書12:25

    免得身上分門別類,總要肢體彼此相顧。

  • 哥林多前書12:26

    若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若一個肢體得榮耀,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快樂。

  • 哥林多前書12:27

    你們就是基督的身子,並且各自作肢體。

  • 哥林多前書12:28

     神在教會所設立的:第一是使徒,第二是先知,第三是教師,其次是行異能的,再次是得恩賜醫病的,幫助人的,治理事的,說方言的。

  • 哥林多前書12:29

    豈都是使徒嗎?豈都是先知嗎?豈都是教師嗎?豈都是行異能的嗎?

  • 哥林多前書12:30

    豈都是得恩賜醫病的嗎?豈都是說方言的嗎?豈都是翻方言的嗎?

  • 哥林多前書12:31

    你們要切切地求那更大的恩賜。我現今把最妙的道指示你們。

信徒的肢體生活

本段經文保羅以身體與肢體來論信徒間最親密的關係。信徒不只是教友、會友,也不只是契友、弟兄姊妹,更是密不可分的肢體。 一、身子只有一個(12節) 1.只有一個身體(12節):教會是基督的身體,而基督的身體只有一個。因此所有的信徒都包括在這一個身體中。我們不該以不同教派、不同語言、不同禮儀、不同教會……來分裂這「一個」身體。求主賜我們更強的一體感。 2.從一位聖靈受洗(13節):人種縱然不同,社會地位也互異,但我們卻都只從一位聖靈受洗。這一次的經歷,就把我們所有的信徒俱各安排在身上(18節),成了一個身體(13節)。 3.飲於一位聖靈(13節):從聖靈受洗是一次的經歷,飲於一位聖靈是我們持續不斷的享受。你是否天天飲於這位極其豐富的聖靈?感謝主,我們與非洲人、美洲人都一樣飲於一位聖靈。不論你是福音派、基要派、靈恩派,我們沒有「別位」聖靈,我們都飲於一位聖靈。 二、卻有許多肢體(12節) 1.身子原不是一個肢體(14,19節):你是否是教會中的獨行俠,獨來又獨往,這種方式是違背基督徒的生活原則。 2.肢體與身子密不可分(15節):肢體離開身體就變成屍體。我們不該自絕於教會外,我們應過正常的教會生活、團契生活。你是否積極參加在一個團契中? 3.肢體功用不同(15〜17節):手與腳功用不同,眼與耳功能也互異。我們不必為與別的信徒不同難過。在教會中有人作手,有人作腳,有人作眼,也有人作身,這種不同的肢體,不同的功能,產生一美妙的身體。在教會中,你是那種肢體?你是否發揮你的功用? 4.肢體不可或缺、不可多、不可倒:肢體缺一不可,不可缺眼,也不可缺腳。肢體多一亦不美,全身是眼不妙,三隻眼亦不美。肢體的位置與功能是神所安排的,腳不必埋怨他長在身體下面,耳也不可不滿眼長在前方。神隨自己的意思,把肢體俱各安排在身上(18節)。你是否不滿你在教會與團契中的「功能」與「位置」? 5.肢體不可自高,也不可自輕,不可分門別類:我雖是微不足道的肢體,但我實在是身體中不可少的(22節)。我雖是身上重要、俊美、強壯的肢體,我不可輕視別的肢體。軟弱的肢體不可少,不體面的要給他加上體面,不俊美的要越發得著俊美(22〜24節)。你對軟弱的信徒態度如何?你在教會中是否有分門別類的思想?(25節) 6.肢體應同甘共苦:肢體間應彼此相顧(25節),同甘共苦(26節)。分擔的痛苦是一半的痛苦,分享的喜樂是雙倍的喜樂。你是否容易分擔痛苦之人的痛苦? 7.肢體應切求更大的恩賜(31節):信徒不但應追求、渴慕更大的恩賜,更要運用這些恩賜在最妙的道路──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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