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9-07 | 那鴻書三:1-三:7

禱讀: 鴻三 5

經文內容
  • 那鴻書3:1

    禍哉!這流人血的城,充滿謊詐和強暴-搶奪的事總不止息。

  • 那鴻書3:2

    鞭聲響亮,車輪轟轟,馬匹踢跳,車輛奔騰,

  • 那鴻書3:3

    馬兵爭先,刀劍發光,槍矛閃爍,被殺的甚多,屍首成了大堆,屍骸無數,人碰着而跌倒,

  • 那鴻書3:4

    都因那美貌的妓女多有淫行,慣行邪術,藉淫行誘惑列國,用邪術誘惑(原文是賣)多族。

  • 那鴻書3:5

    萬軍之耶和華說:我與你為敵;我必揭起你的衣襟,蒙在你臉上,使列國看見你的赤體,使列邦觀看你的醜陋。

  • 那鴻書3:6

    我必將可憎污穢之物拋在你身上,辱沒你,為眾目所觀。

  • 那鴻書3:7

    凡看見你的,都必逃跑離開你,說:尼尼微荒涼了!有誰為你悲傷呢?我何處尋得安慰你的人呢?

我─耶和華與你為敵

鴻三 1-7萬軍之耶和華最後向殘暴邪惡的亞述發出公義的宣判:「我-耶和華與你為敵」。 先知提到代表亞述的尼尼微京城,是個流人血的城,以謊詐和強暴待列國,戰爭搶奪的罪行總不止息,尼尼微的榮華完全建立在罪惡的根基上。而對行惡不知悔改的尼尼微,先知在神面前恐懼戰兢的驚嘆:「禍哉!」 「鞭聲響亮,車輪轟轟,馬匹踢跳,車輛奔騰,馬兵爭先,刀劍發光,槍矛閃爍,被殺的甚多,屍首成了大堆,屍骸無數,人碰著而跌倒」(鴻三2-3),這裡再次生動的重述鴻二 3-10的戰爭景象。入侵者喧嘩的鞭策馬匹,戰車飛馳而來,城內馬兵奔騰,恣意殺戮,以致「屍首成了大堆,屍骸無數,人碰著而跌倒」,這是一幅駭人的戰爭場景。 接著,先知在鴻三 4指出亞述傾覆並遭受羞辱的原因之一,即她宗教上的敗壞。「美貌的妓女」:指尼尼微城所敬拜的偶像~伊斯塔女神(Ishtar),牠也代表著尼尼微城,而這些偶像通常都與邪術和淫亂有關。亞述征服列國後,也必誘使列國轉從敬拜其所事奉的偶像。 繼鴻二 13後,神藉先知再次向亞述宣告:「萬軍之耶和華說:『我與你為敵』」。(鴻三 5)同時,因著亞述使列國受害蒙羞的凶暴罪行,神說祂也必在列國中間、眾目睽睽之下,暴露亞述的醜態,公開羞辱他們。這是公義的報應,是與亞述為敵的萬軍之耶和華所要施行的。尼尼微將遭遇的這一切,無人能夠挽回,因這事出於萬軍之耶和華,神要親自懲罰他們。鴻三 7「凡看見你的,都必逃跑離開你,說:尼尼微荒涼了!有誰為你悲傷呢?我何處尋得安慰你的人呢?」不憐恤人的,也必不蒙憐恤。尼尼微的傾覆、荒涼、悲慘,將無人為她悲傷,無人同情,也無人安慰。 徒廿六14b…「掃羅!掃羅!為甚麼逼迫我?你用腳踢刺是難 的!」這是保羅自述歸主的一段經歷。「用腳踢刺」就是與神為敵, 敵擋造物者。有人說:與神為敵是最愚蠢的,求主使我和我們國家 明白祂是歷史的主,萬國的命運都操縱在祂手中。
默想

「禍災…,都因…」,拜偶像行淫的必然蒙羞、抱愧、全然荒涼。「…祢責備我的時候顯為公義,判斷我的時候顯為清正」(詩五一4b),「我若不是喜愛祢的律法,早就在苦難中滅絕了!我永不忘記祢的訓詞,因祢用這訓詞將我救活 了。」(詩一一九92-93)以別神代替耶和華的,愁苦必加增,在我心中、家裡、職場還有什麼有形或無形的偶像嗎?我自己或家庭有曾因「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而受虧損的嗎?願主光照、赦免潔淨我,使我悔改歸向愛我的神,並行事與悔改的心相稱,使我個人、家庭、工作上都 不再蒙羞,乃能再蒙耶和華的憐恤與醫治復元。 神必按公平引領謙卑人,將祂的道教訓他們。願神賜我一顆謙卑的靈、受教的心,喜愛祂的律法,好使我時時儆醒、分 辨自己是行在神的旨意中?還是在偏行己路的毀壞裡?

回應

親愛的主,與世俗為友的,就是與祢為敵,求主天天光照我有無隱而未現的過錯,救我脫離與世俗為友的摻雜,使我口中的言語、心裡的意念在祢面前蒙悅納。也求主赦免我及我們國家狂妄、貪婪的罪,行惡的腳..,使我們國家能知道敬畏祢,一切的施政、治理都不行在與祢為敵的愚妄裡,乃行在 蒙祢喜悅的道路上,使台灣能進入祢榮耀的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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