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9-07 | 那鴻書三:1-三:7
禱讀: 鴻三 5
經文內容-
那鴻書3:1
禍哉!這流人血的城,充滿謊詐和強暴-搶奪的事總不止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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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鴻書3:2
鞭聲響亮,車輪轟轟,馬匹踢跳,車輛奔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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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鴻書3:3
馬兵爭先,刀劍發光,槍矛閃爍,被殺的甚多,屍首成了大堆,屍骸無數,人碰着而跌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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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鴻書3:4
都因那美貌的妓女多有淫行,慣行邪術,藉淫行誘惑列國,用邪術誘惑(原文是賣)多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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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鴻書3:5
萬軍之耶和華說:我與你為敵;我必揭起你的衣襟,蒙在你臉上,使列國看見你的赤體,使列邦觀看你的醜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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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鴻書3:6
我必將可憎污穢之物拋在你身上,辱沒你,為眾目所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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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鴻書3:7
凡看見你的,都必逃跑離開你,說:尼尼微荒涼了!有誰為你悲傷呢?我何處尋得安慰你的人呢?
我─耶和華與你為敵
默想
「禍災…,都因…」,拜偶像行淫的必然蒙羞、抱愧、全然荒涼。「…祢責備我的時候顯為公義,判斷我的時候顯為清正」(詩五一4b),「我若不是喜愛祢的律法,早就在苦難中滅絕了!我永不忘記祢的訓詞,因祢用這訓詞將我救活 了。」(詩一一九92-93)以別神代替耶和華的,愁苦必加增,在我心中、家裡、職場還有什麼有形或無形的偶像嗎?我自己或家庭有曾因「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而受虧損的嗎?願主光照、赦免潔淨我,使我悔改歸向愛我的神,並行事與悔改的心相稱,使我個人、家庭、工作上都 不再蒙羞,乃能再蒙耶和華的憐恤與醫治復元。 神必按公平引領謙卑人,將祂的道教訓他們。願神賜我一顆謙卑的靈、受教的心,喜愛祂的律法,好使我時時儆醒、分 辨自己是行在神的旨意中?還是在偏行己路的毀壞裡?
回應
親愛的主,與世俗為友的,就是與祢為敵,求主天天光照我有無隱而未現的過錯,救我脫離與世俗為友的摻雜,使我口中的言語、心裡的意念在祢面前蒙悅納。也求主赦免我及我們國家狂妄、貪婪的罪,行惡的腳..,使我們國家能知道敬畏祢,一切的施政、治理都不行在與祢為敵的愚妄裡,乃行在 蒙祢喜悅的道路上,使台灣能進入祢榮耀的命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