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08 | 尼希米記十:32-十:38

禱讀: 尼十32

經文內容
  • 尼希米記10:32

    我們又為自己定例,每年各人捐銀一舍客勒三分之一,為我們 神殿的使用,

  • 尼希米記10:33

    就是為陳設餅、常獻的素祭,和燔祭,安息日、月朔、節期所獻的與聖物,並以色列人的贖罪祭,以及我們 神殿裏一切的費用。

  • 尼希米記10:34

    我們的祭司、利未人,和百姓都掣籤,看每年是哪一族按定期將獻祭的柴奉到我們 神的殿裏,照着律法上所寫的,燒在耶和華-我們 神的壇上。

  • 尼希米記10:35

    又定每年將我們地上初熟的土產和各樣樹上初熟的果子都奉到耶和華的殿裏。

  • 尼希米記10:36

    又照律法上所寫的,將我們頭胎的兒子和首生的牛羊都奉到我們 神的殿,交給我們 神殿裏供職的祭司;

  • 尼希米記10:37

    並將初熟之麥子所磨的麵和舉祭、各樣樹上初熟的果子、新酒與油奉給祭司,收在我們 神殿的庫房裏,把我們地上所產的十分之一奉給利未人,因利未人在我們一切城邑的土產中當取十分之一。

  • 尼希米記10:38

    利未人取十分之一的時候,亞倫的子孫中,當有一個祭司與利未人同在。利未人也當從十分之一中取十分之一,奉到我們 神殿的屋子裏,收在庫房中。

我們立確實的約(三)

這約的第二部份就是在神面前恆久站在奉獻的地位上。奉獻基本意義不是把什麼給神,而是承認神是配得,神比一切的人、事、物更為重要,並且祂才是真正的主人。所以一個愛神的人,自然就想要為祂有所擺上(奉獻),因為覺得祂配得一切。同樣的,一個尊重神的主權,願意遵行神話語的人,也一樣會藉著奉獻來表明他對神的心。這些以色列人他們自己定下每年要奉獻多少(32節),又定規把初熟的土產奉上(35節),又照律法所說,把頭生的都歸給神,最後又把土產的十分之一交給祭司、利未人。 弟兄姊妹,愛所講究的是行動。有一位姊妹向我報怨,她讀高中的兒子把所有的積蓄拿去買一個很貴的生日禮物送給他的「女朋友」。其實這很正常,因為有「愛」就肯「給」。聖經說神是那樣的愛世人,所以祂肯把祂的獨生兒子賜給我們(參約三16)。當我們唱詩的時候說︰「天上的父神,我們愛你……」,不知道我們除了嘴唇的祭以外,還有沒有一些真實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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