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30 | 以西結書二十二:1-二十二:31

禱讀: 結二十二 1∼31

經文內容
  • 以西結書22:1

    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

  • 以西結書22:2

    「人子啊,你要審問審問這流人血的城嗎?當使她知道她一切可憎的事。

  • 以西結書22:3

    你要說,主耶和華如此說:哎!這城有流人血的事在其中,叫她受報的日期來到,又做偶像玷污自己,陷害自己。

  • 以西結書22:4

    你因流了人的血,就為有罪;你做了偶像,就玷污自己,使你受報之日臨近,報應之年來到。所以我叫你受列國的凌辱和列邦的譏誚。

  • 以西結書22:5

    你這名臭、多亂的城啊,那些離你近、離你遠的都必譏誚你。

  • 以西結書22:6

    「看哪,以色列的首領各逞其能,在你中間流人之血。

  • 以西結書22:7

    在你中間有輕慢父母的,有欺壓寄居的,有虧負孤兒寡婦的。

  • 以西結書22:8

    你藐視了我的聖物,干犯了我的安息日。

  • 以西結書22:9

    在你中間有讒謗人、流人血的;有在山上吃過祭偶像之物的,有行淫亂的。

  • 以西結書22:10

    在你中間有露繼母下體羞辱父親的,有玷辱月經不潔淨之婦人的。

  • 以西結書22:11

    這人與鄰舍的妻行可憎的事;那人貪淫玷污兒婦;還有玷辱同父之姊妹的。

  • 以西結書22:12

    在你中間有為流人血受賄賂的;有向借錢的弟兄取利,向借糧的弟兄多要的。且因貪得無饜,欺壓鄰舍奪取財物,竟忘了我。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 以西結書22:13

    「看哪,我因你所得不義之財和你中間所流的血,就拍掌歎息。

  • 以西結書22:14

    到了我懲罰你的日子,你的心還能忍受嗎?你的手還能有力嗎?我-耶和華說了這話,就必照着行。

  • 以西結書22:15

    我必將你分散在列國,四散在列邦。我也必從你中間除掉你的污穢。

  • 以西結書22:16

    你必在列國人的眼前因自己所行的被褻瀆,你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 以西結書22:17

    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

  • 以西結書22:18

    「人子啊,以色列家在我看為渣滓。他們都是爐中的銅、錫、鐵、鉛,都是銀渣滓。

  • 以西結書22:19

    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因你們都成為渣滓,我必聚集你們在耶路撒冷中。

  • 以西結書22:20

    人怎樣將銀、銅、鐵、鉛、錫聚在爐中,吹火鎔化;照樣,我也要發怒氣和忿怒,將你們聚集放在城中,鎔化你們。

  • 以西結書22:21

    我必聚集你們,把我烈怒的火吹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在其中鎔化。

  • 以西結書22:22

    銀子怎樣鎔化在爐中,你們也必照樣鎔化在城中,你們就知道我-耶和華是將忿怒倒在你們身上了。」

  • 以西結書22:23

    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

  • 以西結書22:24

    「人子啊,你要對這地說:你是未得潔淨之地,在惱恨的日子也沒有雨下在你以上。

  • 以西結書22:25

    其中的先知同謀背叛,如咆哮的獅子抓撕掠物。他們吞滅人民,搶奪財寶,使這地多有寡婦。

  • 以西結書22:26

    其中的祭司強解我的律法,褻瀆我的聖物,不分別聖的和俗的,也不使人分辨潔淨的和不潔淨的,又遮眼不顧我的安息日;我也在他們中間被褻慢。

  • 以西結書22:27

    其中的首領彷彿豺狼抓撕掠物,殺人流血,傷害人命,要得不義之財。

  • 以西結書22:28

    其中的先知為百姓用未泡透的灰抹牆,就是為他們見虛假的異象,用謊詐的占卜,說:『主耶和華如此說』,其實耶和華沒有說。

  • 以西結書22:29

    國內眾民一味地欺壓,慣行搶奪,虧負困苦窮乏的,背理欺壓寄居的。

  • 以西結書22:30

    我在他們中間尋找一人重修牆垣,在我面前為這國站在破口防堵,使我不滅絕這國,卻找不着一個。

  • 以西結書22:31

    所以我將惱恨倒在他們身上,用烈怒的火滅了他們,照他們所行的報應在他們頭上。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耶路撒冷成為笑談

本章先知重述以色列的罪,並提出審判的理由。在信息的開始,先知用連續兩次的「審問」帶出極嚴重的責難。首先,先知控訴以色列的諸多罪狀:⑴以色列土地已經被流血的罪所污穢(二十二 2,3,4,6,9,12,13);這罪顯然是源於社會的不公義,領袖為謀己利受賄而屈枉正直,欺壓無辜和孤寡。⑵在信仰上,以色列為自己製作偶像玷污自己,成為名臭、多亂的城,以至於飽受列邦的凌辱和譏笑(二十二 2,3,4,5)。⑶在道德方面,他們全面地違反他們與神藉以維繫關係的摩西之約,所行與外邦異族已無可區別(二十二 6-12);罪行從輕慢父母、欺壓鄰舍,到亂倫、姦淫、搶奪、殺人取利(參,利未記十八至二十章),他們的惡行惡狀令人噁心,以至於神竟要拍掌控訴。可見這些罪行遍及以色列的家庭、社會、道德和信仰的每個層面,顯然以色列人因遺棄神,已轉變為可憎的族類;因此神必將他們從應許地拔出,分散到列國,也必除掉他們中間的污穢,好使他們知道祂是耶和華。(二十二 15-16) 其次,先知以渣滓必鎔於爐的比喻(二十二 17-22),作為神對以色列家的定案。在以色列家中,不管他們的身分角色是銅、錫、鐵、鉛,都被神視為銀渣滓,而被匯聚在耶路撒冷這爐中,吹火鎔化;他們不再是火爐中所提煉出來有價值的銀,而是變成爐中毫無用處、也一無價值的渣滓。她要為自己的傾覆,自負責任。 第三,先知稱呼以色列為未潔淨和無雨之地(二十二 24),表明他們已失去蒙福的身分。隨後,先知就細數在以色列的罪犯,其範圍從眾領袖到一般的百姓(二十二 23-29),甚至耶和華在百姓中間,找尋是否有義人可以站在破口防堵,卻連一個也找不到;以色列整個信仰制度和社會體制像是飽受攻擊而有殘破的城牆,已遭鄰邦異教的侵入,而領袖群體卻仍視若無睹,顯然城毀已是必然的定局(二十二 30-31)。對這些受指控的罪犯,先知是以由上而下的次序呈現,顯明領袖必須為刑罰負起錯誤的責任:⑴先知罪人(二十二 25,28);他們被視為一群咆嘯抓撕掠物的獅子,他們所吞吃的掠物竟然不是仇敵,而是自己的百姓,他們以虛假的異象煽動君王與百姓背叛巴比倫,引發戰爭,製造許多在戰場上失去丈夫的寡婦。⑵祭司罪人(二十二 26);他們故意曲解神的律法,褻瀆神的聖物;當引導百姓聖別的,卻對百姓的不潔,故意閉眼不見,蓄意藐視神所設立的職分和責任。 ⑶政治領袖罪人如同豺狼抓撕掠物,殺人流血,傷害人命,為要得不義之財(二十二 26),所行與假先知如出一轍。⑷平民罪人,他們「一味地欺壓,慣行搶奪,虧負困苦窮乏的,背理欺壓寄居的。」所行仿效這些首領,他們的行為完全與外邦人一致。 從先知歷數以色列人的惡形惡狀,讓我們不禁思想今日的教會是否也落入此情此景?我們可否從其中得著屬靈的鑑誡,並在其中領受兩方面的教訓: 第一,以色列原是被神聖別的族類,但所行的與外邦毫無區分,就失去獨特的身分和神的福祉;本是當轉化外邦的,卻成為外邦的擄物;因此,我們既蒙恩,所行當與所蒙的恩相稱(以弗所書四 1),好叫我們守住轉變世界的身分,向我們受差的世界說話。 第二,個人生命的腐化是源於離棄神和祂的誡命,而教會的敗落無力是從領袖層的腐化開始;因此,教會領袖必須先恢復自己與神的關係,忠於所領受的職分,才能知道如何按著神的旨意來教導和餵養神的羊群,好使他們可以與神親密的連結,進而帶出應有的生命力和影響力。否則一旦失敗,教會就如同無用的渣滓,必將被神的怒火所鎔化。
默想

主前省思: 1 思想你教會的文化與你周遭的環境有無差別?禱告主,求主賜你敏銳的靈得以看見教會的屬靈破口,並從你開始做改變和為他人代求,好使教會能持續的更新,恢復聖別的身分和轉化的力量。 2 從以色列犯罪者出現的次序,這對你有和提醒?禱告主,求主賜你有一顆願意不斷為教會領袖守望祝福的心,讓你常常舉手為領袖與神的關係、家庭、事奉、私人和公眾生活得蒙神保守來代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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