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25 | 以西結書四十五:1-四十五:25

禱讀: 結四十五 1∼25

經文內容
  • 以西結書45:1

    你們拈鬮分地為業,要獻上一分給耶和華為聖供地,長二萬五千肘,寬一萬肘。這分以內,四圍都為聖地。

  • 以西結書45:2

    其中有作為聖所之地,長五百肘,寬五百肘,四面見方。四圍再有五十肘為郊野之地。

  • 以西結書45:3

    要以肘為度量地,長二萬五千肘,寬一萬肘。其中有聖所,是至聖的。

  • 以西結書45:4

    這是全地的一分聖地,要歸與供聖所職事的祭司,就是親近事奉耶和華的,作為他們房屋之地與聖所之聖地。

  • 以西結書45:5

    又有一分,長二萬五千肘,寬一萬肘,要歸與在殿中供職的利未人,作為二十間房屋之業。

  • 以西結書45:6

    也要分定屬城的地業,寬五千肘,長二萬五千肘,挨着那分聖供地,要歸以色列全家。

  • 以西結書45:7

    歸王之地要在聖供地和屬城之地的兩旁,就是聖供地和屬城之地的旁邊,西至西頭,東至東頭,從西到東,其長與每支派的分一樣。

  • 以西結書45:8

    這地在以色列中必歸王為業。我所立的王必不再欺壓我的民,卻要按支派將地分給以色列家。

  • 以西結書45:9

    主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的王啊,你們應當知足,要除掉強暴和搶奪的事,施行公平和公義,不再勒索我的民。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 以西結書45:10

    「你們要用公道天平、公道伊法、公道罷特。

  • 以西結書45:11

    伊法與罷特大小要一樣。罷特可盛賀梅珥十分之一,伊法也可盛賀梅珥十分之一,都以賀梅珥的大小為準。

  • 以西結書45:12

    舍客勒是二十季拉;二十舍客勒,二十五舍客勒,十五舍客勒,為你們的彌那。

  • 以西結書45:13

    「你們當獻的供物乃是這樣:一賀梅珥麥子要獻伊法六分之一;一賀梅珥大麥要獻伊法六分之一。

  • 以西結書45:14

    你們獻所分定的油,按油的罷特,一柯珥油要獻罷特十分之一(原來十罷特就是一賀梅珥)。

  • 以西結書45:15

    從以色列滋潤的草場上每二百羊中,要獻一隻羊羔。這都可作素祭、燔祭、平安祭,為民贖罪。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 以西結書45:16

    此地的民都要奉上這供物給以色列中的王。

  • 以西結書45:17

    王的本分是在節期、月朔、安息日,就是以色列家一切的節期,奉上燔祭、素祭、奠祭。他要預備贖罪祭、素祭、燔祭,和平安祭,為以色列家贖罪。」

  • 以西結書45:18

    主耶和華如此說:「正月初一日,你要取無殘疾的公牛犢,潔淨聖所。

  • 以西結書45:19

    祭司要取些贖罪祭牲的血,抹在殿的門柱上和壇磴臺的四角上,並內院的門框上。

  • 以西結書45:20

    本月初七日(七十士譯本是七月初一日)也要為誤犯罪的和愚蒙犯罪的如此行,為殿贖罪。

  • 以西結書45:21

    「正月十四日,你們要守逾越節,守節七日,要吃無酵餅。

  • 以西結書45:22

    當日,王要為自己和國內的眾民預備一隻公牛作贖罪祭。

  • 以西結書45:23

    這節的七日,每日他要為耶和華預備無殘疾的公牛七隻、公綿羊七隻為燔祭。每日又要預備公山羊一隻為贖罪祭。

  • 以西結書45:24

    他也要預備素祭,就是為一隻公牛同獻一伊法細麵,為一隻公綿羊同獻一伊法細麵,每一伊法細麵加油一欣。

  • 以西結書45:25

    七月十五日守節的時候,七日他都要如此行,照逾越節的贖罪祭、燔祭、素祭,和油的條例一樣。」

君王的定例

本章繼上文有關祭司的定例後,論述君王的角色和職責。文中概分為兩個段落:歸耶和華為聖的供地(四十五 1-8)和君王的角色與職責(四十五 9-25)。【關於聖供地和君王土地的配置,請參閱附圖四】 在第 1-5節描述聖供地,這個神聖的區域被稱為獻給耶和華的 「供物」,這是一種強制性的供獻。在這個區域界定了利未人、祭司和聖所的配置。前者的地界,其範圍是長二萬五千肘和寬一萬肘的「居住城市」(和合本譯作「二十間房屋」);後者的地界尺度與前者相同,但特別強調該地是「聖地」。而在「聖地」的周圍,除了前述利未人的地業在北與之相鄰外,南邊接踵的是一塊長二萬五千肘和寬五千肘歸以色列全家的建城區域(四十五 6),它的東西兩側則是歸君王的土地(四十五 7)。這個歸君王地業的設置,乃強調君王不會再藉王權侵占百姓和支派所承繼的地業,而會將地業分給以色列各支派(四十五 8),君王藉此公義王權的行為,來引導百姓認識耶和華的公義。 第 9-25節可謂本章的重點,因為整個篇幅都論及與君王相關的議題。首先,強調以色列的君王必須除掉過去的強暴、搶奪和勒索之事,並要施行公義和公平(四十五 9)。隨後,論及秤重與度量的尋常問題(四十五 10-12)。這前後看似極不對稱的議題連在一起,顯然在凸顯過去的君王的度量極為不公和虛謊,常有藉機取利和侵占之事發生。這種欺矇不公的行徑,使耶和華的公義信實蒙羞,百姓也隨之群起仿效,以至於不認識信實耶和華的公義。先知這異象的信息對被擄的百姓而言,是提醒他們歸回時,必須終止不公義行為的循環和蔓延,而要創建彰顯耶和華公義和誠信的社會。其次,以色列百姓要獻上供物給君王來為以色列家獻祭(四十五 13-17)。這個君王的祭司職責,顯出他有兩項的要務:⑴君王乃代表百姓向神獻祭,表示他具有神與百姓中間的中保角色;⑵君王必須與百姓認同,藉著為自己和百姓獻上贖罪祭,顯明他必須有個人化的美好信仰,才能帶領百姓來事奉神(四十五 22)。 在王的獻祭禮儀,被歸結為宗教曆法的一月和七月的節期兩大類。它們包括新年和贖罪日(四十五 18-20)、逾越節(四十五 21-24)和七月十五日住棚節(四十五 25)。它們與摩西律法的節期和獻祭禮儀相似,卻又有所不同,特別摩西律法定規的三大節期之一五旬節在此被略去,在節期獻祭中也格外強調獻贖罪祭。這似乎都在表明耶和華在新的時代,設立新的節期;在新的時代中,贖罪也優先於其他的獻祭活動,也就是強調人在神面前必須有正確的關係,這也是君王事奉的首要課題。 今天我們從這段的看似繁瑣又平凡的異象中,仍然可以發掘到極其寶貴的屬靈信息: 第一,從聖地的配置位居君王和城市(可能是政府所在地)、支派地業的核心,也與它們比鄰而居,我們可以深切地明白這是在表明以色列要因耶和華而聖別,他們在各個領域和層級也必須都尊耶和華為聖。同樣,我們也必須照此原則,尊榮主在我們生命的各個層面都執掌王權,我們日常的生活動作都必須與祂有緊密的連結。 第二,教會的領袖必須活出神權柄代表的樣式;因此他必須:⑴在生活行為與執行權柄時,要顯出神的公義和信實,作群羊的榜樣,使他們從其中得認識神;而不是藉機擴張自己的權益或濫權欺壓羊群。⑵要帶領羊群來敬拜神,與神建立美好的關係,而不是取悅羊群來鞏固自己的地位;因此,他必須照神的指示來執行職責,而不是權衡個人的因素或一味地依循舊有的傳統法規(特別當這些宗派與教會的法規已過時或明顯與神的話語原則相抵觸時),因為唯有神才是他的主,也是羊群實際的王。
默想

主前省思: 1 從聖地的位置,思想這對你的人生有何提醒?禱告主,求聖靈引導你明白基督是主的真諦,教導你在凡事上都與祂有緊密的連結,並尊崇祂在凡事上的王權。 2 思想本章君王的定例,並為你的教會領袖代禱。禱告主,求聖靈感動你能火熱地為你的教會牧長守望,引導你為他(她)們能建立與神美好的關係、忠誠又公平地執行權柄、去除一切的虛假和不公等應有的事奉流露來代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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