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09 | 啟示錄二:18-二:29
禱讀: 啓二 18-29
經文內容-
啟示錄2:18
「你要寫信給推雅推喇教會的使者,說:『那眼目如火焰、腳像光明銅的 神之子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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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示錄2:19
我知道你的行為、愛心、信心、勤勞、忍耐,又知道你末後所行的善事,比起初所行的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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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示錄2:20
然而,有一件事我要責備你,就是你容讓那自稱是先知的婦人耶洗別教導我的僕人,引誘他們行姦淫,吃祭偶像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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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示錄2:21
我曾給她悔改的機會,她卻不肯悔改她的淫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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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示錄2:22
看哪,我要叫她病臥在床。那些與她行淫的人,若不悔改所行的,我也要叫他們同受大患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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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示錄2:23
我又要殺死她的黨類(原文是兒女),叫眾教會知道,我是那察看人肺腑心腸的,並要照你們的行為報應你們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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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示錄2:24
至於你們推雅推喇其餘的人,就是一切不從那教訓、不曉得他們素常所說撒但深奧之理的人,我告訴你們,我不將別的擔子放在你們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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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示錄2:25
但你們已經有的,總要持守,直等到我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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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示錄2:26
那得勝又遵守我命令到底的,我要賜給他權柄制伏列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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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示錄2:27
他必用鐵杖轄管(轄管:原文是牧)他們,將他們如同窰戶的瓦器打得粉碎,像我從我父領受的權柄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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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示錄2:28
我又要把晨星賜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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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示錄2:29
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
已經有的總要持守
默想
在台灣也有許多行業是被偶像與黑暗的權勢佔據了 ,好像交通業、殯喪業等,有時建築業、雕刻業、古董業也染上極重的偶像色彩,甚至警察處理命案的第一步也是先燒紙錢。基督徒活在其間,該抱持著怎樣的心態?我們是參與其間被沾染呢?或是能出淤泥而不染,持守分別爲聖的原則?我們是否該爲這些行業的肢體代求,也求主釋放這些行業由黑暗的權勢中出來?
回應
主,我們的國家一樣在黑暗的權勢中,有時我們也是殷勤忍耐卻非常辛苦,主啊,垂聽我們的禱告,保守我們的弟兄姐妹都不沾染污穢,釋放這些行業從綑鎖中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