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1-22 | 路加福音十二:49-十二:59
禱讀: 57節
經文內容-
路加福音12:49
「我來要把火丟在地上,倘若已經着起來,不也是我所願意的嗎?
-
路加福音12:50
我有當受的洗還沒有成就,我是何等地迫切呢?
-
路加福音12:51
你們以為我來,是叫地上太平嗎?我告訴你們,不是,乃是叫人紛爭。
-
路加福音12:52
從今以後,一家五個人將要紛爭:三個人和兩個人相爭,兩個人和三個人相爭;
-
路加福音12:53
父親和兒子相爭,兒子和父親相爭;母親和女兒相爭,女兒和母親相爭;婆婆和媳婦相爭,媳婦和婆婆相爭。」
-
路加福音12:54
耶穌又對眾人說:「你們看見西邊起了雲彩,就說:『要下一陣雨』;果然就有。
-
路加福音12:55
起了南風,就說:『將要燥熱』;也就有了。
-
路加福音12:56
假冒為善的人哪,你們知道分辨天地的氣色,怎麼不知道分辨這時候呢?」
-
路加福音12:57
「你們又為何不自己審量甚麼是合理的呢?
-
路加福音12:58
你同告你的對頭去見官,還在路上,務要盡力地和他了結;恐怕他拉你到官面前,官交付差役,差役把你下在監裏。
-
路加福音12:59
我告訴你,若有半文錢沒有還清,你斷不能從那裏出來。」
主偉大的心聲
一、主偉大的心聲
1.主來所事(49節):「我來要把火丟在地上」。主來用聖靈與火給人施洗。這是火熱的火、煉淨的火,也是更新的火。
2.主來所願(49節):主的火不是玩玩的,祂也不只「燃燒自己,照亮別人」。祂盼望這火能在我們心靈、眾教會著起來。主的靈火在你心著起來嗎?透過你在教會中所著起來的靈火是純淨的火或是凡火?
3.主靈所切(50節):主所關切的洗,不是那次在約但河的洗禮,而是將要來的「血與死亡」的洗禮。不透過這洗禮,靈火的洗禮不會成就。你信「若非經過各各他,必不能到五旬節」嗎?你信「死亡若未作過工,聖靈必定不充滿」嗎?
4.主來結果(51∼53節):主來以後,因有人心靈更新與改變,因此帶來相爭。這不是血氣、恩怨、仇恨之爭,而是道路、真理、生命之爭。這相爭是從親密的家人中開始。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的人(太十36)。你有這經驗嗎?
二、人昏昧的心眼
1.知道分辨天地的氣色(56節):人對肉眼看得見的雲彩、南風、天地的氣色,知道如何分辨,而且分辨得非常準確。
2.不知道分辨這時候(56節):「這時候」是人類歷史上一段最特別的時候,道成肉身神的兒子在他們中間,隨著那賜福的雲彩,不斷下著一陣陣的恩雨,隨著主耶穌所到之處,那屬靈的南風,帶來陣陣炙熱人心靈的熱風。主曾對門徒說:「看見你們所看見的,那眼睛是有福的。…從前有許多的先知和君王要看你們所看的,卻沒有看見,要聽你們所聽的,卻沒有聽見。」這是過去的先知、君王夢寐以求的時刻。可惜這些人卻視而不見,聽而不聞。
3.他們昏昧的原因:
(1)假冒為善(56節):假冒為善的法利賽人注意聽耶穌說話,可惜只是為得控告的把柄。他們不斷看安息日耶穌透過賜福雲彩所行的神蹟。可惜他們心不但昏昧而且剛硬。
(2)不自己審量(57節):人的靈是耶和華的燈。神賜給人良知,使人有分辨事理的能力。可惜他只把理性用在分辨天地的氣色上,卻不運用良知審量、分辨屬靈的事理。試想:一個人若拒用眼睛,怎能看清事物呢?
三、你迫切該做的事
1.與人和好(58∼59節):你有對頭嗎?你有不能解的恩怨嗎?「務要盡力的和他了結」,還清該還清的,承認該承認的過錯,饒恕該饒恕的恩怨。
2.與神和好:在永恆屬靈的國度,神是罪人的對頭,是檢查官,是裁判一切的法官,也是執行判決的差役。神不但給我們機會與祂和好,祂更給我們中保與祂和好。祂的中保耶穌為我們還清了一切的罪債,為我們了結了一切虧欠。朋友「趁著還在路上」,還在人生的旅程中,快快的接受耶穌作你的救主。如此不但能與神和好,更能以神為樂。
默想
回應
祈禱:求主的靈火在我的心靈,不斷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