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14 | 瑪拉基書一:6-一:8

禱讀: 瑪一6

經文內容
  • 瑪拉基書1:6

    「藐視我名的祭司啊,萬軍之耶和華對你們說:兒子尊敬父親,僕人敬畏主人;我既為父親,尊敬我的在哪裏呢?我既為主人,敬畏我的在哪裏呢?你們卻說:『我們在何事上藐視你的名呢?』

  • 瑪拉基書1:7

    你們將污穢的食物獻在我的壇上,且說:『我們在何事上污穢你呢?』因你們說,耶和華的桌子是可藐視的。

  • 瑪拉基書1:8

    你們將瞎眼的獻為祭物,這不為惡嗎?將瘸腿的、有病的獻上,這不為惡嗎?你獻給你的省長,他豈喜悅你,豈能看你的情面嗎?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藐視我名的祭司

由第一章6節到二章9節,耶和華針對祭司輕忽自己的職份發出質詢。 一、我們在何事上藐視你的名呢 耶和華稱祭司為「藐視我名的祭司」,引致祭司的反問「我們在何事上藐視你的名呢?」(6節)這是第二個「何」。耶和華用父子、主僕的關係來詰問祭司是否尊敬祂,表示在耶和華眼中,祭司待祂連父子、主僕關係都不如。他們的藐視在於「將污穢的食物獻在我的壇上」(7節)。祭司之如此作,表示了他們對獻祭的真實性存疑。 二、我們在何事上污穢你呢 舊約中要求獻祭必須獻頭生的、無瑕疵的,但祭司「將瞎眼的獻為祭物,這不為惡嗎?將瘸腿的、有病的獻上,這不為惡嗎?」(8節)但祭司仍反問「我們在何事上污穢你呢?」這是因為祭司認為「耶和華的桌子是可藐視的。」(7節)為什麼耶和華的桌子可藐視呢?因為他們根本不相信神會臨在,鑒察他們的獻祭,可能他們認為向當時的行政首長獻禮還實際一點吧!「你獻給你的省長,他豈喜悅你,豈能看你的情面嗎?」(8節)獻給首長的當然不能馬虎,至於獻給神的,誰知道祂知道不知道,隨便獻一下就好了。 這當然不是說我們如同異教獻祭,以為鬼神會來食用,乃是表明耶和華是真神,當受敬畏。尤其在舊約獻無瑕疵之祭物,是要預表基督無瑕的生命獻上,替我們贖罪。今天我們雖不必在祭壇上獻祭,但總要思想我們的服事、我們的奉獻、我們的工作、我們的身體是否無瑕的獻給主,討祂的喜悅。
默想

我相信每一次敬拜,每一個禱告,每一份服事,每一個工作,主都鑒察,如詩人所說:「我往哪裏逃、躲避你的面?」(詩一三九7)

回應

親愛的主,謝謝你,你驗中我們每一次到你面前來,幫助我看重就如你看重一樣,絕不輕忽,絕不敷衍了事。讓我的敬拜真實,讓我的禱告透切,讓我的服事蒙你悅納,讓我的工作完成你旨。你是何等認真的主,讓我像你對我認真一樣對你認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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