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16 | 瑪拉基書一:13-一:14
禱讀: 瑪一14
經文內容-
瑪拉基書1:13
你們又說:『這些事何等煩瑣!』並嗤之以鼻。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你們把搶奪的、瘸腿的、有病的拿來獻上為祭。我豈能從你們手中收納呢?這是耶和華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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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拉基書1:14
行詭詐的在群中有公羊,他許願卻用有殘疾的獻給主,這人是可咒詛的。因為我是大君王,我的名在外邦中是可畏的。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我的名在外邦是可畏的
耶和華指責祭司「把搶奪的、瘸腿的、有病的拿來獻上為祭」(13節),並不是因為沒有足夠的牲畜,而是因為不屑的態度。
一、這些事何等煩瑣
祭司本當殷勤服事,但他們卻認為「『這些事何等煩瑣!』並嗤之以鼻。」(13節)「煩瑣」有厭煩的意味,他們藐視耶和華,也藐視自己的職務。「嗤之以鼻」更是不敬,祭司們可能寧可去巴結權貴,還比事奉神更加熱心。
二、我豈能從你們手中收納呢
正因為對自己的職務輕忽,因此「把搶奪的、瘸腿的、有病的拿來獻上為祭」,神在此說:「我豈能從你們手中收納呢?」(13節)
他們之所以獻上瑕疵的祭物,不是因為沒有牛羊,「行詭詐的在群中有公羊,他許願卻用有殘疾的獻給主,這人是可咒詛的。」(14節)當我們明明在時間、金錢或精力上有餘時,卻不願意擺上,無論在事奉上,在慈惠上,在自己的工作中,或在社會的投入上,都在神的鑒察之下,我們怎能以為可以向神詭詐呢?
三、我的名在外邦中是可畏的
這是第三次神親自宣告,雖然以色列,甚至祭司藐視耶和華及向祂當有的事奉,但是「因為我是大君王,我的名在外邦中是可畏的。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14節)服事神是我們的榮耀,如果我們心不甘情不願,神仍可尋得樂意服事祂的百姓,我們卻將與神的計劃擦身而過。正如保羅所言,「我傳福音原沒有可誇的,因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傳福音,我便有禍了。我若甘心做這事,就有賞賜;若不甘心,責任卻已經託付我了。」(林前九16〜17)我們若不甘心服事,就失去祝福;我們若甘心服事,就有獎賞,最大的獎賞就是祂的喜悅。
默想
我甘心獻上自己為活祭,以全然的生命事奉祂,討祂喜悅。
回應
親愛的主,我懇求你幫助我明白何謂敬畏你,並樂於事奉你,好叫你的名真正可以在全地上被稱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