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05 | 加拉太書二:11-二:24
禱讀: 加二20
經文內容-
加拉太書2:11
後來,磯法到了安提阿;因他有可責之處,我就當面抵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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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書2:12
從雅各那裏來的人未到以先,他和外邦人一同吃飯,及至他們來到,他因怕奉割禮的人,就退去與外邦人隔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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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書2:13
其餘的猶太人也都隨着他裝假,甚至連巴拿巴也隨夥裝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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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書2:14
但我一看見他們行的不正,與福音的真理不合,就在眾人面前對磯法說:「你既是猶太人,若隨外邦人行事,不隨猶太人行事,怎麼還勉強外邦人隨猶太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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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書2:15
我們這生來的猶太人,不是外邦的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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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書2:16
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行律法稱義;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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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書2:17
我們若求在基督裏稱義,卻仍舊是罪人,難道基督是叫人犯罪的嗎?斷乎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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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書2:18
我素來所拆毀的,若重新建造,這就證明自己是犯罪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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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書2:19
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 神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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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書2:20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着;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 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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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書2:21
我不廢掉 神的恩;義若是藉着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
福音真理(二)──保羅在安提阿
一、耶路撒冷與安提阿(11節)
本章前段是保羅在耶路撒冷的事,本段是保羅與彼得在安提阿的事。
1.耶路撒冷是猶太第一個教會,安提阿是外邦第一個教會。第一個的榜樣非常重要。
2.福音本色化是相對性的;福音真理的絕對性卻不可本色化(猶太人、外邦化)。保羅在兩地同樣堅持福音真理。
二、彼得與保羅(11節)
本段中保羅指正彼得。
1.彼得在主裏比保羅「年長」,一般而言保羅順服、尊重彼得是應當的;但這順服是相對的,不是絕對的。
2.真理是絕對的權威,其他是相對的。若有人與福音不合(14節),就應受糾正。我們應尊重真理過於尊重人。
3.彼得不是無誤的首位「教皇」,他是一位可愛、忠心卻會錯誤的使徒。
三、責備與當面(11,14節)
1.「當面的責備強如背地的愛情。」(箴廿七5)我們應避免背後論斷。
2.彼得是在眾人面前錯誤,所以應在眾人面前指正,因為眾人已受影響。這種責備有整體教育的意義。
3.保羅對事不對人,用愛心說誠實話;彼得不為面子老羞成怒,用愛心聽誠實話。彼此沒有「恩怨」,只有「恩愛」,何等美。
四、同吃與隔閡(12節)
同吃與隔閡似乎是小事,但這事與福音真理卻有密切的關係。
1.猶太、外邦信徒,突破傳統在基督裏同席吃飯,這是美的見證,這是真實合乎福音真理的樣式。
2.為了怕猶太人,因而退去與外邦信徒隔閡,這不但損害福音真理,破壞教會合一,也是傷害那些本來同席吃飯的外邦信徒。求主使我們不要怕一些人,反而傷害更大的一群人。
五、彼得與巴拿巴(13節)
1.領袖的責任:
彼得的行事帶來的影響,可看出作領袖的人要非常謹慎自己的言行。作父母、老師、輔導也一樣。
2.影響廣大:
彼得因害怕而與外邦人隔開,起了帶頭作用,「其餘的猶太人也都隨著他裝假。」(13節)
3.巴拿巴:
保羅深深痛心的是,他親密的同伴,最溫柔、最體恤外邦信徒的巴拿巴也隨夥裝假。
4.在錯誤中我們要作中流砥柱,作逆流而上的人,不隨波逐流。
六、福音真理與猶太人(15,17節)
猶太人稱義成為基督徒是因信基督,絕不是因律法稱義,這是眾所周知的事實。既然如此,為何要勉強已經因信稱義的外邦人去守律法呢?律法主義是福音真理所拆毀的,若重新建造就是福音的敵人。
七、律法與我(19節)
1.向律法死了:
不但不靠律法,並藉著耶穌向律法死,因而擺脫那無力救我、無能助我的律法。
2.向神活著:
靠神向神活出基督徒的生活來。
八、與主同釘(20節)
1.福音真理的範圍:
不只耶穌替我死,也是使我與祂同死。
2.福音真理的目的:
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
3.福音真理的實際:
使我天天因信神的兒子而活。
默想
回應
求主使我真認識並經歷與主同死同活的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