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02 | 羅馬書三:1-三:20

禱讀: 羅三19,20

經文內容
  • 羅馬書3:1

    這樣說來,猶太人有甚麼長處?割禮有甚麼益處呢?

  • 羅馬書3:2

    凡事大有好處:第一是 神的聖言交託他們。

  • 羅馬書3:3

    即便有不信的,這有何妨呢?難道他們的不信就廢掉 神的信嗎?

  • 羅馬書3:4

    斷乎不能!不如說, 神是真實的,人都是虛謊的。如經上所記:你責備人的時候,顯為公義;被人議論的時候,可以得勝。

  • 羅馬書3:5

    我且照着人的常話說,我們的不義若顯出 神的義來,我們可以怎麼說呢? 神降怒,是他不義嗎?

  • 羅馬書3:6

    斷乎不是!若是這樣, 神怎能審判世界呢?

  • 羅馬書3:7

    若 神的真實,因我的虛謊越發顯出他的榮耀,為甚麼我還受審判,好像罪人呢?

  • 羅馬書3:8

    為甚麼不說,我們可以作惡以成善呢?這是毀謗我們的人說我們有這話。這等人定罪是該當的。

  • 羅馬書3:9

    這卻怎麼樣呢?我們比他們強嗎?決不是的!因我們已經證明:猶太人和希臘人都在罪惡之下。

  • 羅馬書3:10

    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

  • 羅馬書3:11

    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 神的;

  • 羅馬書3:12

    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

  • 羅馬書3:13

    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他們用舌頭弄詭詐,嘴唇裏有虺蛇的毒氣,

  • 羅馬書3:14

    滿口是咒罵苦毒。

  • 羅馬書3:15

    殺人流血,他們的腳飛跑,

  • 羅馬書3:16

    所經過的路便行殘害暴虐的事。

  • 羅馬書3:17

    平安的路,他們未曾知道;

  • 羅馬書3:18

    他們眼中不怕 神。

  • 羅馬書3:19

    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 神審判之下。

  • 羅馬書3:20

    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 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都在罪惡之下

不論猶太人、外邦人、有宗敎的人,沒有宗敎的人,在神面前都是有罪的人。雖然猶太人、外邦人各有所誇,但是保羅已經證明他們都在罪惡之下,並且猶太人並沒有比外邦人更好,外邦人也沒有比猶太人更好。保羅從詩篇和以賽亞書引證,所有的人從頭頂到腳底都是十足迷失的罪人。人可以辯論就像v.1-8所說的,但這樣的人神是無法拯救的,直到他肯謙卑到神面前承認「我是罪人」。事實上整個舊約就是證明人一切的努力都不能達到神的要求。但是人並不是那麼容易就承認這個事實。這就是爲什麼當先知以利沙吩咐乃曼去約旦河沐浴, 他非常生氣,因爲他以爲雖然他身上有痲瘋病,但也有好的肉(王下五11)。以色列人出了埃及在西乃山下同聲向神說,凡耶和華所說的, 我們都要「遵行」(出十九8〉,於是律法賜下來。人眞的能遵行嗎?結果不到四十天他們就在山下拜起金牛犢了 。直到舊約結束,歷史已經向人證明,人即便有神的聖言、禮儀、諸約、律法、應許,也不能靠自己的力量在神的面前稱義。律法反而成爲一面無情的鏡子,告訴我們一些我們很不願意承認的事實,就是我們不過是一個罪人。但那正是律法最大的功用,好引導我們來接受神的福音(加三24〉。弟兄姐妹,你不覺得神是何等用心良苦忍耐等候嗎?爲了讓人肯「吃」祂爲我們預備的「特效藥」,祂等了好幾千年,我們能不敬拜祂,讚美祂嗎?是的,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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