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06 | 羅馬書八:5-八:6
禱讀: 羅八5,6
經文內容隨從聖靈(一)
在整個救恩的過程中,一切都是主自己做成的,獨有一件事就是我們必須運用我們的意志去選擇主,這樣救恩才能完成在我們的身上。我們仍然不能做什麼,也沒有做什麼,但是我們要決定隨從聖靈或是隨從肉體。聖靈和肉體都代表著一個律,所以不同的選擇就有不同的結果。隨從聖靈,聖靈就會把祂自己充滿在我們的心思裡面,結果就是平安,就是生命。若是隨從肉體,肉體的心思也一樣會充滿在我們裡面,當然我們又落入了罪和死的律裡面。那麼什麼是隨從聖靈呢? 第一,隨從聖靈不是工作而是隨從,其他的聖靈就會負責,祂就是以弗所書所說的「運行在我們心裡的大力」,並且要「充充滿滿的成就一切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三20)我們負責隨從,祂就負責作工結出生命平安的果子,加拉太書還加上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五22)。這些絕不是出自我們的意志而是聖靈的工作。第二 ,隨從包含了順服的意願。隨從聖靈就是順服聖靈。保羅就是個順服聖靈的人,他本想在亞西亞講道,但是聖靈禁止,後來他想往庇推尼去,聖靈又不許,直到特羅亞看見了馬其頓的異象,他就隨從聖靈的引導把福音傳到腓利比,使得歐洲得到復興。我們可以有我們的傾向和判斷,但是我們永遠要向聖靈說,「然而不要從我的意思,只要從你的意思。」(可十四36 )這正是主耶穌在世爲人子的時候祂的禱告。如果主耶穌都必須放下自己的意思,更何況我們呢?神把意志賜給我們只有一個目的,就是去揀選祂的意旨,得享祂的生命、平安,如果我們選錯了 ,結果就是死亡,而我們必須爲我們的選擇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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