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11 | 羅馬書八:16-八:17

禱讀: 羅八16,17

經文內容
  • 羅馬書8:16

    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 神的兒女;

  • 羅馬書8:17

    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 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如果我們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榮耀。

與基督同為後嗣

作神兒子的意義重在從神領受祂的生命,兒子說到父子的關係,說到父親的慈愛與憐恤,兒女在父親的蔭庇、保守養育裡成長。但這裡說,我們既是兒女便是後嗣,那是强調我們還有一個榮耀的地位,就是要來承受神一切的產業。得著祂一切的豐盛。作兒女只要重生得救就可以了 ,但是要成爲後嗣就不一樣了 ,因爲只有長大成熟的兒女才能承繼產業。所以以色列人不只要過紅海(預表得救)還要經過曠野的苦煉(屬靈生命的經歷)才能渡過約旦河(屬靈生命的成熟),最後還得爭戰才能承受「所應許」的迦南美地。我們也是一樣,我們乃是與基督一同承受產業,那就是說,基督如何經過十架而承受產業, 我們也必須經過十架而承受產業,所以說,「如果我們和祂一同受苦, 也必和祂一同得榮耀。」 沒有人喜歡受苦,但事實上「苦」是全人類所共有的,因爲墮落就帶來了咒詛,而我們也身在其中。但神從來就沒有要我們白白受苦, 祂反要藉著苦難成全祂榮耀的旨意在我們身上。弟兄姐妹,請看大自然也證明生命的成長常是出自艱難和苦難,不能受困於蟲蛹然後破繭而出就不能有美麗的蝴蝶;支持大樹挺拔的力量則是來自嚴冬所生的質材;炎炎的烈日逼使莊稼成熟。我們很難想像就是主耶穌也因受的苦難得以完全(來二 10〉。祂已經在十架的苦難中(祂的一生)爲我們開了一條通往榮耀的路,祂的受苦是獨自的,我們則是與祂一同受苦,很多時候,只是嘗到一點而已,但神卻應許「必和祂一同得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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