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30 | 羅馬書九:30-九:33

禱讀: 羅九30,33

經文內容
  • 羅馬書9:30

    這樣,我們可說甚麼呢?那本來不追求義的外邦人反得了義,就是因信而得的義。

  • 羅馬書9:31

    但以色列人追求律法的義,反得不着律法的義。

  • 羅馬書9:32

    這是甚麼緣故呢?是因為他們不憑着信心求,只憑着行為求;他們正跌在那絆腳石上。

  • 羅馬書9:33

    就如經上所記:我在錫安放一塊絆腳的石頭,跌人的磐石;信靠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

達到義的路 (way)

有人說條條道路通羅馬,那就是說達到一個目標可以有很多方法, 可以走不同的路。但是達到「義」的路卻只有一條,那就是因信稱義的路。我相信我們還是很不容易明白,追求律法的義有什麼不對。那是因爲我們不認識我們自己的敗壞。當保羅站在法利賽人的層次,他說,就律法的義來說,他是無可指摘的(腓三6)。我們很容易就聽見「我做到了」的驕傲口氣。其實律法表達了神全部的要求,但只有愛才能滿足它(羅十三8)。所以律法不僅是指法律的條文,更是一顆遵從順服神的心。以色列人卻以爲不違反條文就可以向神「邀功」而稱義了。但這不是神的義而是人自以爲的義(腓三9 作我自己的義)並且以此自誇(羅二23)。自誇就是高抬自己反對神了,這樣的人必然只會信靠自己,不會信靠神。這種自我的驕傲使得他們論斷別人也定罪沒有律法的外邦人,其實他們是在定自己的罪(羅二 1)。 弟兄姐妹,罪的本質就是以自己代替神,成爲自己的主。保羅已經證明肉體在罪的轄制之下,所以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爲仇:因爲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v.7)。神給律法目的是要顯明另一條因信稱義的路,叫人因律法而認識自己的不能,從而轉向倚靠神的救恩,接受神的義,可是猶太人卻誤會神而絆跌。雖然我們沒有猶太人的背景, 可是律法主義的陰影仍在,就是想要憑自己的行爲討神的喜歡。不然爲什麼光景好就覺得有信心,光景不好連禱告唱詩都沒有聲音了,好像神之所以悅納我們是因爲我們有讀經、有禱告、有什一、有聚會、有…有…。這樣的「好基督徒」不久就開始敎訓「軟弱」的基督徒,並以爲有點屬靈分量。小心那就是主說的「法利賽人的酵」。哦,弟兄姐妹, 「我的所有希望根基,在於基督公義寶血; 我不敢靠最好的義,我只敢靠祂的名牒。 立在基督磐石堅固,其他地位都是流沙 (2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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