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03 | 羅馬書十:14-十:15

禱讀: 羅十14,15

經文內容
  • 羅馬書10:14

    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聽見他,怎能信他呢?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

  • 羅馬書10:15

    若沒有奉差遣,怎能傳道呢?如經上所記:「報福音、傳喜信的人,他們的腳蹤何等佳美! 」

佳美腳蹤

「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雖然領受福音是那麼簡單,但是福音必須透過傳揚的工夫(多一3)。保羅在這裡說,人必須先相信,才會求告主的名。但相信之前又必須先聽見福音,而人要聽見福音,就需要先有傳福音的人。可見,關於福音,的確是白白的恩典,然而人卻有責任「接受福音」以致蒙恩,也有責任「傳揚福音」,以致別人因而蒙恩。事實上主已經把傳福音的使命託付給每一個信徒。主耶穌說:「你們要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可十六15)這個託付不是只給使徒的,而是給敎會的,使徒只是代表敎會來接受這個使命。歷世歷代的敎會都稱之爲「大使命」,哦!那是何等的榮幸,主把這麼大的事託付在我們的身上。 但主會不會所託非人呢?你看我們是何等軟弱,我們沒有世人的聰明、才幹,我們更比不上天使的能力,但誠如詩歌所說:「我雖然能差遣千萬天使,往普天下去傳救恩眞理,但我因愛你,故特意選召你,---」。原來是神的大愛,所以特意選召我們。主有沒有弄錯呢?沒有,歷世歷代的敎會,多少先聖先賢,他們傳揚福音好像無可抵擋的大軍。他們用他們的鮮血和神的大能來見證「耶穌是主」。先知以賽亞早就看見他們就說:「他們的腳蹤何等佳美」。因爲他們走到那裡就把基督的香氣帶到那裡。弟兄姐妹,你也在這個偉大的行列裡面, 發出你的香氣來吧!發出你的光來吧!每一天你要留下多少的腳蹤呢? 這些腳蹤都是佳美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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