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19 | 約翰福音三:19-三:21

禱讀: 約三19-21

經文內容
  • 約翰福音3:19

    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

  • 約翰福音3:20

    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

  • 約翰福音3:21

    但行真理的必來就光,要顯明他所行的是靠 神而行。」

必來就光

單單這三節聖經經文,就講出黑暗跟光的不同,而這黑暗是如此強力、強烈地抵擋光。抵擋的原因,是我們不認識光、看不見光,也不明白光的好處;因為在我們裡面有一個黑暗,這黑暗帶出我們裡面的罪行和罪性。 一、不知道光 有人說他不認識光,但是約翰在這邊說,光已經來到世界。而保羅也說,沒一個人是不知道光,只是假裝不知道。舊約,神派使者、先知來;現在,神叫主耶穌來,光就來到這世界。 神定罪只有一個條件,光已來了,你就近光嗎?信主以前,我們是在黑暗中,生命十分地軟弱,是沒有辦法活出真理。現在有一位叫「光」的來到,所以要認識祂、接受祂,才能夠靠光活出真理來。我們就近光,靠神給我們力量,活出真理來,其實這就是整個的救恩。 二、看不見光 黑暗使我們活在罪行和罪性中。在神的眼中,只要有機會,罪行就出來了。罪行後面的動機,就是罪性。解決外面的行為問題,卻並沒有解決內心的問題。解決罪行,這只是宗教、修養、哲學的目的;而主耶穌看的是動機,講究的是我們內心,行為只不過是遇到機會,傾向罪性的發洩而已。 人最剛硬的就是老我,即個人的脾氣、個性、堅持……。因此,人不能夠靠自己,因為我們都在黑暗裡;而行真理的人,必然就光。他所行的是靠神而行,他做對的事情,不是靠自己的本領、自己的力量。 可惜不是每個人都要光,有些人雖說要光,卻不離開黑暗,所以有時候在光中,有時候在黑暗裡。更有些人,捨不得過去在黑暗當中那一點罪的樂趣,連光都不要。 三、不明白光 第19 節「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跟第20 節「凡作惡的」這兩個「惡」,在原文是不同的字。前面19 節的惡是「邪惡」的意思,但後面20 節的這個惡字是另外一個字,最簡單的解釋是「虛空」、「虛妄」,意思說這個存在是沒有價值的。 我們信主這麼久,活著的價值是什麼?是富有、成功、名譽……?虛空、虛妄跟貪心、偶像是對等的、通用的。回到創世記,我們被造的目的是為了榮耀神,但是今天活著,我們還是為自己,這就叫貪,因為不滿意也不滿足神為我們預備的。凡作惡的如果還是活在自我、老我、貪的裡面,最後就活在虛空裡。 凡作惡的便恨光,這裡「恨」這個字比前面更糟糕了,用保羅的話就是抵擋。羅馬書中保羅說: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一個人不認識神,不是他不知道,他是故意的。 為什麼恨光,情願在黑暗當中走這麼久?是因為剛開始,黑暗會給人一些好處,譬如:成功、發財……,沒想到最後卻被黑暗捆綁。如果沒有碰到耶穌,真是沒有出路,好在今天主耶穌基督是光,有了光就可以離開黑暗。 四、遇到光 感謝主,當我們遇到光的時候,真的會像保羅一樣,把萬事看作糞土,這不是修養,更不是阿Q精神,是因為內心滿足到一個程度,地上再沒有一樣東西,是可羨慕的,這才是基督徒啊,這才是我們信仰的目標啊。
默想

當我們遇到光的時候,真的會像保羅一樣,把萬事看作糞土嗎?

回應

主,願祢繼續帶領我,走在祢心意當中,讓我不僅就近光,讓我進到光的裡面,讓我更多更多有祢的光,讓我的生命不只是外面的改變、改善,乃至在靈裡面澈底被祢翻轉,扭轉過來,讓我真是活在祢的命定。我的主我的神,帶領我,進到祢心意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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