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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5:19
耶穌對他們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子憑着自己不能做甚麼,惟有看見父所做的,子才能做;父所做的事,子也照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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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5:20
父愛子,將自己所做的一切事指給他看,還要將比這更大的事指給他看,叫你們希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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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5:21
父怎樣叫死人起來,使他們活着,子也照樣隨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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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5:22
父不審判甚麼人,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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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5:23
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樣。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來的父。
蒙福的兒女
主耶穌道成肉身,叫我們罪得赦免,並且認識神,在這裡更教導我們如何與父神親近,好像聖父跟聖子親近一樣。因此,祂用這四段經文,告訴當時的人,祂是與父神平等,祂就是神!
一、有父的榜樣
「子憑著自己不能做什麼,惟有看見父所做的,子才能做。父所做的事,子也照樣做。」如果只是以我們自己的想法、忙碌和才幹來服事主,卻沒有聽見主的聲音,也看不見主的作為,這樣和神的關係彷彿雇工,不是父子。耶穌與神的關係卻是父子,祂做的都是父神告訴祂的,都是看見父神做,祂才去做。
我們聽見或看到神的心意和作為,是為了能夠照著祂的心意而行。就像耶穌一樣,祂看見父做什麼就做什麼。有時候當我們為人禱告時,突然在靈裡面看見耶穌站起來,這時就要跟著祂站起來;耶穌往東走,就跟著往東;耶穌按手在他身上,就按手在他身上,當這樣跟著做時,一定會有神的工作發生。
二、有父的指示
「父愛子,將自己所做的一切事指給他看,還要將比這更大的事指給他看,叫你們希奇。」父愛子,所以祂不僅告訴我們要怎麼做,並且祂還會把將來的事情也告訴我們。如果是一個僕人,主人只需要告訴僕人現在要做什麼。但我們是祂的兒子,祂會把事情跟兒子說得更多、更清楚。
我們會知道更大、更驚訝的事,這是因為我們是蒙恩寵的人,是祂的兒女,所以不僅知道現在的事該怎麼做,也會知道將來的事。
三、有父的能力
「父怎樣叫死人起來,使他們活著,子也照樣隨自己的意思使人活著。」主耶穌跟神是同等的,祂有權柄、能力,這樣的權柄能力,正是神的權柄能力,並且是跟生命有關,可以使人活過來。主耶穌在地上最大的神蹟,從人的角度來看,是叫拉撒路從死裡復活。但還有另外一個更重要的神蹟,那就是祂拯救了我們的靈魂。
雖然我們無法擁有使死人復活的能力,但我們能夠像主耶穌一樣,為人禱告使他得醫治,這也是一種能力;向人傳福音為他禱告,使對方能夠悔改認罪,靈魂得救,那是另一種能力,並且是一個更大的能力和神蹟,因為,這是叫人生命改變!
四、有父的權柄
如果說賜生命是一種能力,那麼審判就是一個權柄。「父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樣。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來的父。」耶穌在地上有權柄做審判的工作,因為祂能夠分辨,也有權柄做決定。
當我們走在神的旨意中,就會有權柄,因為我們知道神的旨意是什麼,可以分辨什麼是對或錯。當我們執行神的旨意,不但會帶出權柄,也會得到人的尊重。只是不要誇口,要知道並不是我們有任何本領,而是神的心向我們打開,而我們只是明白神的心意,執行神的心意。
默想
我是否真實尋求明白神的心意、看見神的作為、照著神的心意去做,並且看見神的榮耀?
回應
天父,我們獻上感謝和讚美,祢恢復我們能夠與王子同坐,更寶貴的是我們能夠成為祢的兒女,能夠在永恆當中更多地明白祢的心意、看見祢的作為。以至於當我們照著祢的心意去做時,就看見祢的榮耀。謝謝祢把這樣的恩典給了我們,讓我們在地上所做的一切,都帶著那永恆的價值,在地上所做的一切,都能夠把天上的旨意帶到地上來。求祢繼續地保守我們,好叫我們所做一切,都能夠榮耀祢的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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