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06 | 利未記一:3-一:13

禱讀: 利一3~9

經文內容
  • 利未記1:3

    「他的供物若以牛為燔祭,就要在會幕門口獻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牛,可以在耶和華面前蒙悅納。

  • 利未記1:4

    他要按手在燔祭牲的頭上,燔祭便蒙悅納,為他贖罪。

  • 利未記1:5

    他要在耶和華面前宰公牛;亞倫子孫作祭司的,要奉上血,把血灑在會幕門口、壇的周圍。

  • 利未記1:6

    那人要剝去燔祭牲的皮,把燔祭牲切成塊子。

  • 利未記1:7

    祭司亞倫的子孫要把火放在壇上,把柴擺在火上。

  • 利未記1:8

    亞倫子孫作祭司的,要把肉塊和頭並脂油擺在壇上火的柴上。

  • 利未記1:9

    但燔祭的臟腑與腿要用水洗。祭司就要把一切全燒在壇上,當作燔祭,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 利未記1:10

    「人的供物若以綿羊或山羊為燔祭,就要獻上沒有殘疾的公羊。

  • 利未記1:11

    要把羊宰於壇的北邊,在耶和華面前;亞倫子孫作祭司的,要把羊血灑在壇的周圍。

  • 利未記1:12

    要把燔祭牲切成塊子,連頭和脂油,祭司就要擺在壇上火的柴上;

  • 利未記1:13

    但臟腑與腿要用水洗,祭司就要全然奉獻,燒在壇上。這是燔祭,是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按手在燔祭牲頭上

第一章討論的祭是「燔祭」,接下去的每一章將討論一種祭。 一、以牛羊為燔祭 為什麼要由「燔祭」開始談呢?這要由「燔祭」的字義來討論,「燔祭」回到原文就是「上昇」的意思,它表達了獻祭最基本的意思。「祭」一字本身的意思是「殺」,「祭壇」是「殺的地方」。但是當談到「燔祭」時,它只用了「上昇」這個字,也就是描述殺了牲畜焚燒時,煙裊裊上升的一幅情景,這是人表達他在尋求上帝,想要與上帝和好,想要與上帝說話,想要求告上帝。因此「燔祭」可以說是一切祭的原始型態,或說基本款,所有其它的祭都是由「燔祭」再演變出來的。我們可以說亞伯獻的是「燔祭」,挪亞獻的是「燔祭」,亞伯拉罕獻的是「燔祭」。直到摩西時代,才有這麼多種不同的祭。此段我們先討論「以牛、羊為燔祭」。 二、沒有殘疾 首先我們看見,獻祭的人要把祭牲帶到「會幕門口」,他不是私下獻,乃是要到會幕祭司的面前獻。他所帶來的祭牲必須是「沒有殘疾」,因為獻在祭壇上必須是最好的,必須是「公」的,因為凡燒在祭壇上的必須是公的。另一方面「沒有殘疾的公牛(或羊)」就預表了基督無瑕疵、無玷污的將自己獻在十字架上。這樣的獻祭才可以「在耶和華面前蒙悅納」。 三、要宰燔祭牲 其次我們看見他要「按手在燔祭牲的頭上」,這按手表明這燔祭是為了「為他贖罪」,不是為了別人,乃是他自己。然後他要「在耶和華面前宰公牛」,還要「剝去燔祭牲的皮,把燔祭牲切成塊子」。這一連串的動作,讓獻祭的人親身經歷一個生命的死亡,讓他看見罪的工價就是死,只是現在是另一者替他死,讓他深知罪的可怕,也瞭解替贖的意義。 之後祭司才接手「把血灑在會幕門口壇的周圍」,「把火放在壇上,把柴擺在火上」,「把肉塊和頭並脂油,擺在壇上火的柴上」,洗淨「燔祭的臟腑與腿」,並且「把一切全燒在壇上」,祭司只接手與壇有關的部分。燔祭是必須全燒盡的,當燔祭燒獻的時候,就成為「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表示蒙了上帝的悅納。
默想

我是否瞭解罪的可怕?我是否明白基督代贖的意義?我是否以全然委身的態度將自己帶到主的面前,全然獻上,討祂喜悅?

回應

親愛的主:謝謝你為我預備代贖,否則我就要自己承擔罪的後果,求你幫助我承認自己是個罪人,全然的悔改在你面前;當我承認你的代贖,我的身體生命就不再屬自己,幫助我全然的委身獻上自己當作活祭,蒙你的喜悅。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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