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15 | 利未記五:14-六:7
禱讀: 利六1~7
經文內容-
利未記5:14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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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5:15
「人若在耶和華的聖物上誤犯了罪,有了過犯,就要照你所估的,按聖所的舍客勒拿銀子,將贖愆祭牲-就是羊群中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牽到耶和華面前為贖愆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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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5:16
並且他因在聖物上的差錯要償還,另外加五分之一,都給祭司。祭司要用贖愆祭的公綿羊為他贖罪,他必蒙赦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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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5:17
「若有人犯罪,行了耶和華所吩咐不可行的甚麼事,他雖然不知道,還是有了罪,就要擔當他的罪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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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5:18
也要照你所估定的價,從羊群中牽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來,給祭司作贖愆祭。至於他誤行的那錯事,祭司要為他贖罪,他必蒙赦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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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5:19
這是贖愆祭,因他在耶和華面前實在有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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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6:1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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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6:2
「若有人犯罪,干犯耶和華,在鄰舍交付他的物上,或是在交易上行了詭詐,或是搶奪人的財物,或是欺壓鄰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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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6:3
或是在撿了遺失的物上行了詭詐,說謊起誓,在這一切的事上犯了甚麼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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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6:4
他既犯了罪,有了過犯,就要歸還他所搶奪的,或是因欺壓所得的,或是人交付他的,或是人遺失他所撿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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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6:5
或是他因甚麼物起了假誓,就要如數歸還,另外加上五分之一,在查出他有罪的日子要交還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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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6:6
也要照你所估定的價,把贖愆祭牲-就是羊群中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牽到耶和華面前,給祭司為贖愆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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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6:7
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他無論行了甚麼事,使他有了罪,都必蒙赦免。」
另加五分之一償還
默想
我是否曾經佔別人的小便宜?我是否在別人委託我的財物上有過失?我是否以不實的報價或利潤損及別人的利益?我是否認真面對我生活中看來細小,卻損及別人的行為?
回應
親愛的主:你是光,當你的光照遍我的心裡,沒有一事物得以隱藏。好像詩人說「誰能知道自己的錯失呢?願你赦免我隱而未現的過錯。…願我口中的言語,心裏的意念在你面前蒙悅納。」(詩十九)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