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19 | 利未記七:1-七:10
禱讀: 利七1~6
經文內容-
利未記7:1
「贖愆祭的條例乃是如此:這祭是至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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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7:2
人在那裏宰燔祭牲,也要在那裏宰贖愆祭牲;其血,祭司要灑在壇的周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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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7:3
又要將肥尾巴和蓋臟的脂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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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7:4
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就是靠腰兩旁的脂油,並肝上的網子和腰子,一概取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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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7:5
祭司要在壇上焚燒,為獻給耶和華的火祭,是贖愆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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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7:6
祭司中的男丁都可以吃這祭物;要在聖處吃,是至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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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7:7
贖罪祭怎樣,贖愆祭也是怎樣,兩個祭是一個條例。獻贖愆祭贖罪的祭司要得這祭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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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7:8
獻燔祭的祭司,無論為誰奉獻,要親自得他所獻那燔祭牲的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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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7:9
凡在爐中烤的素祭和煎盤中做的,並鐵鏊上做的,都要歸那獻祭的祭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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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7:10
凡素祭,無論是油調和的是乾的,都要歸亞倫的子孫,大家均分。」
贖愆祭的條例
本段論的是祭司在獻「贖愆祭」時要作的事。在第11天,我們討論「贖愆祭」特別關乎「誤犯」與「賠償」。
一、將脂油燒在壇上
由於「贖愆祭」可以以母羊為祭,我們就知道它不是全燒在壇上,而是以部份燒在壇上。當祭物宰殺之後,祭司就將「肥尾巴和蓋臟的脂油」燒在壇上。而牠的血則「灑在壇的周圍」就夠了,無須帶入聖所。
二、祭司的男丁都可吃
「贖愆祭」既未全燒,餘下的祭肉就由祭司食用,特別是「祭司中的男丁」都可以吃這祭物,要在聖所吃。如同贖罪祭一樣,祭司替獻祭的人贖罪,以食用祭物來代表替他擔負此罪。
三、祭司所得的份
此處特別提到祭牲的「皮」,無論燔祭、贖罪祭或贖愆祭,其祭牲的皮,都由祭司擁有。
此外,以素祭獻為「贖愆祭」的,其獻上的素祭,也都要歸亞倫的子孫,大家均分,這就是祭司所得的份。
當祭司在為百姓獻祭的時候,其實他的責任是很重的,因為他須要讓百姓清楚明白自己為何須要獻祭,而不是徒具儀式。詩篇四九篇是一位祭司,在聖殿門口召聚眾人「萬民哪,你們都當聽這話!世上一切的居民,無論上流下流,富足貧窮,都當留心聽!」(1~2)這位祭司指出,無論富人窮人「一個也無法贖自己的弟兄,也不能替他將贖價給上帝,叫他長遠活著,不見朽壞;因為贖他生命的價值極貴,只可永遠罷休。」(7 ~ 9)當有錢人以為自己獻上大量牛羊就可以買通上帝贖罪時「人在尊貴中而不醒悟,就如死亡的畜類一樣。」(20)他們將與他們所獻的牲畜一同死亡。祭司的責任是引導百姓回轉,他們也要教導百姓只有上帝自己才能作成救恩,贖買百姓「只是上帝必救贖我的靈魂脫離陰間的權柄,因祂必收納我。」(15)
然而舊約中仍有對不肖祭司的指責「祭司越發增多,就越發得罪我;我必使他們的榮耀變為羞辱。他們吃我民的贖罪祭,滿心願意我民犯罪。」(何四7~8)。新約也指責有人「以敬虔為得利的門路」(提前六5)
救恩是上帝親自作成的,福音是白白傳開的,求主幫助所有以福音養生的人,都尊重自己的職份,真正完成主對我們的託付,將人完完全全引到基督面前。
默想
在傳揚福音時,我是否清楚的傳講救恩,讓人們能完完全全的明白救恩,而不是用宗教儀式來自我催眠?在服事中,我是否在財務上是清清白白,不以敬虔為得利的途徑?
回應
親愛的主,謝謝你,你自己作成救恩,將救恩白白賜給我們,幫助我能清楚傳揚,白白得來,白白捨去。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