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27 | 利未記十:1-十:7
禱讀: 利十1~7
經文內容-
利未記10:1
亞倫的兒子拿答、亞比戶各拿自己的香爐,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凡火,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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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10:2
就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把他們燒滅,他們就死在耶和華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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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10:3
於是摩西對亞倫說:「這就是耶和華所說:『我在親近我的人中要顯為聖;在眾民面前,我要得榮耀。』」亞倫就默默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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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10:4
摩西召了亞倫叔父烏薛的兒子米沙利、以利撒反來,對他們說:「上前來,把你們的親屬從聖所前抬到營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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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10:5
於是二人上前來,把他們穿着袍子抬到營外,是照摩西所吩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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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10:6
摩西對亞倫和他兒子以利亞撒、以他瑪說:「不可蓬頭散髮,也不可撕裂衣裳,免得你們死亡,又免得耶和華向會眾發怒;只要你們的弟兄以色列全家為耶和華所發的火哀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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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10:7
你們也不可出會幕的門,恐怕你們死亡,因為耶和華的膏油在你們的身上。」他們就照摩西的話行了。
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
第九章是正確合上帝心意的獻祭,第十章卻是錯誤得罪上帝的事奉,兩相對照,十分鮮明。
一、拿答亞比戶獻上凡火
在獻祭之後,本當由大祭司將祭壇上的火燃到會幕的香壇之上,此時亞倫的兒子拿答、亞比戶,卻私自拿自己的香爐,將非由祭壇取來的「凡火」獻在香壇之上。因此「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把他們燒滅,他們就死在耶和華面前。」這說明了他們的事奉不蒙上帝喜悅。
在這裡有幾個思考點,第一,他們的事奉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事奉有一定的次序,他們是否擅自作了大祭司該作的事,這是他們的逾權;第二,他們「獻上凡火」,是否他們的事奉用錯了方式,用他們自己的方式,這是他們的自以為是。這些都是我們在事奉時的大忌。
二、我在親近我的人中,要顯為聖
摩西對此事的評論是「我在親近我的人中,要顯為聖;在眾民面前,我要得榮耀。」上帝在此事中顯明一件事,就是事奉祂有一定的次序與法則,並且在越親近祂的人身上越顯明。亞倫面對此事「默默不言」,他再一次明白上帝是輕慢不得的,祂的聖潔與榮耀是不能干犯的。
三、亞倫不可舉哀
接下來,摩西要亞倫叔父烏薛的兒子米沙利、以利撒反來,把死者抬到營外。他們是近親,卻未在執行聖職。另一方面摩西要亞倫和他另外兩個兒子以利亞撒、以他瑪「不可蓬頭散髮,也不可撕裂衣裳」,也就是禁止他們舉哀,只要利未家和以色列全家,為耶和華所發的火哀哭。亞倫和他兩個兒子也「不可出會幕的門,恐怕你們死亡,因為耶和華的膏油在你們的身上」
這是表示祭司在執行他們的職務時,他們是分別的,他們不屬於自己,也不屬於他們的家屬,他們對全會眾有責任,要在上帝的恩膏中完成他們的職務。這表示我們在事奉中要敬重在我們身上的恩膏,這是上帝的同在與指派,我們在這恩膏中只能去完成所被指派的事奉,在此之前,不能作其他俗務。
默想
我是否在事奉中謹守自己的職份不逾越?我是否凡事查驗主的心意,而非自己大發熱心,自作主張?我是否敬重在事奉中,臨到我身上的恩膏,不沾染污穢,不擅自離職,不被私務綑綁?
回應
親愛的主:謝謝你讓我們明白如何事奉你,當我們進入職份時,幫助我們存敬畏的心,照著你的次序,依著你的法則,並且敬重自己的職份與在我們身上的恩膏,使我們的事奉真正蒙你悅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