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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11:41
「凡地上的爬物是可憎的,都不可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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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11:42
凡用肚子行走的和用四足行走的,或是有許多足的,就是一切爬在地上的,你們都不可吃,因為是可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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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11:43
你們不可因甚麼爬物使自己成為可憎的,也不可因這些使自己不潔淨,以致染了污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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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11:44
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所以你們要成為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你們也不可在地上的爬物污穢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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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11:45
我是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耶和華,要作你們的 神;所以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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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11:46
這是走獸、飛鳥,和水中游動的活物,並地上爬物的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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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11:47
要把潔淨的和不潔淨的,可吃的與不可吃的活物,都分別出來。
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的
默想
我是否甘願為主而與眾不同?我是否刻意選擇某種生活方式,為要見證主?我是否知道我們在這世界中的角色,就是演給世人和天使觀看,我們甘願為主放下一些東西,甘願以祂為樂,甘願付上代價?
回應
親愛的主:謝謝你,你是聖的,而且你以聖潔呼召我們,要與這個世界迥異,才能向這個世代作見證,幫助我以此為榮,以此為樂,以此為我生命的準繩,在現實生活中,選擇榮主益人。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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