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27 | 哥林多前書六:12-六:20

禱讀: 林前六12-20

經文內容
  • 哥林多前書6:12

    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哪一件,我總不受它的轄制。

  • 哥林多前書6:13

    食物是為肚腹,肚腹是為食物;但 神要叫這兩樣都廢壞。身子不是為淫亂,乃是為主;主也是為身子。

  • 哥林多前書6:14

    並且 神已經叫主復活,也要用自己的能力叫我們復活。

  • 哥林多前書6:15

    豈不知你們的身子是基督的肢體嗎?我可以將基督的肢體作為娼妓的肢體嗎?斷乎不可!

  • 哥林多前書6:16

    豈不知與娼妓聯合的,便是與她成為一體嗎?因為主說:「二人要成為一體。」

  • 哥林多前書6:17

    但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

  • 哥林多前書6:18

    你們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無論甚麼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

  • 哥林多前書6:19

    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這聖靈是從 神而來,住在你們裏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

  • 哥林多前書6:20

    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 神。

與主聯合

本段保羅又重回前面哥林多教會中淫亂的問題,顯然除了前面那個特定的問題之外,他們還有其他關於這方面的問題。並且延續到第七章,保羅繼續和他們談到婚姻中會出現的一些問題。 一、身子不是為淫亂是為主 首先,保羅言明身體存在的目的。保羅提出當時一般世俗的兩個目的,一個是為「為肚腹」,一個是「為淫亂」。所謂食色性也,許多人都認為這就是人生存的目標,一個是要吃飽,一個是要滿足情慾,這就是當時哥林多人的通俗人生觀。但是保羅丟下一顆震撼彈,兩者都不是基督徒擁有身體的目的,上帝為人預備了身體,乃是為了服事祂「身子不是為淫亂,乃是為主」。同時「主也是為身子。並且神已經叫主復活,也要用自己的能力叫我們復活。」透過基督由死裡復活,祂已經買贖我們這必死的身體,並將復活的大能澆灌在我們的身體之上,讓我們不再為自己活,而是為祂活。因此「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哪一件,我總不受它的轄制。」凡是對主的旨意沒有益處的事,對我的身體一定也沒有益處,我自由的選擇不去行,不讓自己的身體陷入綑綁之中。 二、與主聯合便是與主成為一靈 接著保羅言明「淫亂」一事,所影響的不僅是人的身體,也影響人的靈。就婚姻而言「二人要成為一體」,不僅是身體的聯合,也是靈的聯合。因此就淫亂而言「豈不知與娼妓聯合的,便是與她成為一體嗎?」人在淫亂中,他的靈也與淫亂的對象相聯合。但如果一個人是屬基督的「豈不知你們的身子是基督的肢體嗎?與主聯合…與主成為一靈」,一個人怎可又與主聯合,又在淫亂中與他的對象聯合「我可以將基督的肢體作為娼妓的肢體嗎?斷乎不可!」人一旦在淫亂中與人聯合,他就會失去在靈裡與主的聯合,因為上帝是忌邪的主。 三、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上帝 因此保羅清楚強調淫亂之罪的嚴重性「無論甚麼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而這個身子已被主的十字架贖買回來「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裏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保羅要基督徒「逃避淫行」,因為身體不是為此而存在,乃是「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
默想

我是否能夠脫離世俗的觀點,認為身體是屬自己的,只要自己喜歡,無不可為?我是否能明白基督為了贖回我的身體,付上極大的代價,就是獻上祂自己的身體作為贖價?我是否甘願將身體獻上,單單為榮耀祂而活?

回應

親愛的主:這個世界有許多謊言,很多時候,我們也是在這些謊言中長大。求主將這些謊言由我的心思中除去,重新設定我的價值觀,讓我知道身體是你所賜,為要服事你。當我墮落後,基督又付代價將我的身體贖回。幫助我珍惜自己的身體,不受罪的綑綁,情慾的轄制,讓我自由的選擇用身體與你聯合,並且榮耀你。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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