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2-04 | 約翰福音十四:22-十四:31

禱讀: 約十四23

經文內容
  • 約翰福音14:22

    猶大(不是加略人猶大)問耶穌說:「主啊,為甚麼要向我們顯現,不向世人顯現呢?」

  • 約翰福音14:23

    耶穌回答說:「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裏去,與他同住。

  • 約翰福音14:24

    不愛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道。你們所聽見的道不是我的,乃是差我來之父的道。

  • 約翰福音14:25

    「我還與你們同住的時候,已將這些話對你們說了。

  • 約翰福音14:26

    但保惠師,就是父因我的名所要差來的聖靈,他要將一切的事指教你們,並且要叫你們想起我對你們所說的一切話。

  • 約翰福音14:27

    我留下平安給你們;我將我的平安賜給你們。我所賜的,不像世人所賜的。你們心裏不要憂愁,也不要膽怯。

  • 約翰福音14:28

    你們聽見我對你們說了,我去還要到你們這裏來。你們若愛我,因我到父那裏去,就必喜樂,因為父是比我大的。

  • 約翰福音14:29

    現在事情還沒有成就,我預先告訴你們,叫你們到事情成就的時候就可以信。

  • 約翰福音14:30

    以後我不再和你們多說話,因為這世界的王將到。他在我裏面是毫無所有;

  • 約翰福音14:31

    但要叫世人知道我愛父,並且父怎樣吩咐我,我就怎樣行。起來,我們走吧!」

愛神的態度

一、愛神要遵守主道 主耶穌應許門徒:「我不撇下你們為孤兒,我必到你們這裡來。」誰在這個「你們」的裡面,也就是說主復活,升天,耶穌會跟哪些人顯明祂的同在?這個「你們」有一個很重要的條件。 其實在聖靈裡,沒有所謂的條件,我們不需要做什麼,履行或符合什麼樣的條件,才能夠換取神的恩典。許多人認為參加聚會、奉獻、關心弱勢就是愛祂。但主耶穌說:「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遵守主的命令,不是遵守哪一條,也不是作宗教徒,它強調的是跟神的關係,這關係不需要勉強,而是不斷地一步一步成熟。 所以重點不是做的問題,在這樣的關係中,完全是「態度」的問題。主耶穌說愛祂就是遵守神的命令,把祂放在首位。神的同在就是我們愛主的結果,也就是說,有了這樣的態度,就會得著神應許的同在。 二、愛神要尊主為大 神的同在只有一個條件,也是一個態度,就是愛神。愛,是主向你我顯現的原因。在愛神的裡面,有一個非常清楚的準則──必須尊主為大,把祂放在首位,願意遵守祂的誡命。 當猶大問耶穌:「為什麼要向我們顯現,不向世人顯現呢?」不向世人顯現的中文翻譯好像耶穌故意不向世人顯現,其實猶大是在問:「祢出現我們看得見,難道世人看不見嗎?祢出現別人是一定會看見的。」當時猶大並沒有主會復活的觀念,對他來講和耶穌的三年半,總有不信的人在旁邊,就算想躲起來,還是有人會找過來,世人怎麼會看不到耶穌呢? 耶穌沒有回答他的問題,耶穌的回答是:「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就像哥林多前書所指出教會中一個很大的問題,就是誰都不服誰,十分地混亂,不僅是對教會不尊重,也是對教會的頭──主,不尊重。這也是現在教會面對的問題,許多人高舉了自己的恩賜,帶來了教會的混亂。事實上不論我們有何恩賜,都應求神的靈來掌管,凡事都應該有節制。 三、愛神就有神的同在 在舊約中讀到神的同在,是非常嚴肅的事,甚至是很嚴重的事,因為神是聖潔的神,當神同在的時候,祂要顯出祂的公義。到新約,神樂意向我們顯現,神的話、神的靈會幫助我們明白,並且經歷祂的顯現。 神樂意向我們顯現,也樂意與我們同在,祂期待一件事情,就是我們愛祂,因為祂已經先愛了我們。而我們愛祂的具體表現,就是尊祂為大,遵守祂的命令。主耶穌是最好的榜樣,祂愛父神,父神也愛祂,因為父神要祂做的,要祂說的,祂沒有一樣不做,沒有一樣不說,祂是完全地順服,順服到最後為你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主耶穌是我們最好的榜樣。 神的同在是隨時隨地都會發生的事情,讓我們帶著這樣的態度來到神面前,敬拜祂、讚美祂、感謝祂、安靜等候祂,我相信這就讓神的心得滿足了。
默想

神樂意向我們顯現,也樂意與我們同在,祂期待一件事情,就是我們愛祂,因為祂已經先愛了我們。而我們愛祂的具體表現,就是尊祂為大,遵守祂的命令。

回應

主啊,祢從來沒有把我們撇在地上成為孤兒。讓我們成為一個可以見證祢的人,保守我們在生活、工作上,更多地經歷到祢的同在,也讓我們更多地能夠活出祢同在的見證來。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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