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11 | 約翰一書一:5-一:10
禱讀: 約壹一5-10
經文內容-
約翰一書1:5
神就是光,在他毫無黑暗。這是我們從主所聽見、又報給你們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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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一書1:6
我們若說是與 神相交,卻仍在黑暗裏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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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一書1:7
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 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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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一書1:8
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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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一書1:9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 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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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一書1:10
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便是以 神為說謊的,他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裏了。
在光明中彼此相交
約翰既與基督「相交」,又與信徒「相交」,那麼這是一個什麼樣的「相交」呢?
一、神就是光
首先,約翰說明這位樂於與我們「相交」的上帝「就是光,在他毫無黑暗」,這也與《約翰福音》輝映「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 約一9) 上帝是永遠的光,基督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 來一3)。約翰說「這是我們從主所聽見、又報給你們的信息」,這是約翰所「傳交」信息其中的一環。因此當約翰與基督「相交」時,就是「在光中相交」。
二、我們在光明中彼此相交
那麼當約翰與信徒「相交」時,豈不也該在「在光中相交」?「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當雙方都「在光明中行」時,彼此的「相交」就會是「在光明中相交」。若有任何一方「仍在黑暗裏行」,彼此就無法「在光明中相交」,更遑論「與神相交」了。因此當人們行在黑暗中,卻自稱與上帝相交時「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而上帝是無法被欺哄的。
三、耶穌的血洗淨我們一切的罪
那麼,究竟信徒要如何才能「行在光明中」?要先經歷「耶穌的血洗淨我們一切的罪」。
因為人都有罪,活在黑暗中「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 約三19-20)
當人不肯就近光,並且企圖為自己的罪合理化「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裏了」,同時「便是以神為說謊的」,這便是自欺,但無法欺神。
當人願意來就近光「行真理的必來就光」( 約三21) 這時「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神是信實的」是祂原本就是樂於赦罪之主,也為我們預備救恩;「神是公義的」是因為祂藉著耶穌的死,替我們擔負了刑罰,祂的公義已經得到滿足。而我們唯一能作的,就是「認自己的罪」。這是我們唯一由黑暗進入光明的途徑。一旦信徒都進入光明中,彼此之間就可以「在光明中相交」,這就是我們寶貴的信仰生活。
默想
我是否就近光,求主光照,好讓我能由罪中回轉,經歷基督寶血的潔淨,並且活在光明中?
回應
親愛的主:你的光,謝謝你光照我,並在我蒙光照時,不是定我的罪,而是引我回轉。當我在光中回轉,你的血就潔淨了我一切的罪,讓我得以行在光明中,也與肢體在光中相交。幫助我寶貝這個光中相交的生活。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