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15 | 約翰一書三:1-三:12

禱讀: 約壹三1-12

經文內容
  • 約翰一書3:1

    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使我們得稱為 神的兒女;我們也真是他的兒女。世人所以不認識我們,是因未曾認識他。

  • 約翰一書3:2

    親愛的弟兄啊,我們現在是 神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他,因為必得見他的真體。

  • 約翰一書3:3

    凡向他有這指望的,就潔淨自己,像他潔淨一樣。

  • 約翰一書3:4

    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

  • 約翰一書3:5

    你們知道主曾顯現,是要除掉人的罪,在他並沒有罪。

  • 約翰一書3:6

    凡住在他裏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見他,也未曾認識他。

  • 約翰一書3:7

    小子們哪,不要被人誘惑。行義的才是義人,正如主是義的一樣。

  • 約翰一書3:8

    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 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

  • 約翰一書3:9

    凡從 神生的,就不犯罪,因 神的道(原文是種)存在他心裏;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 神生的。

  • 約翰一書3:10

    從此就顯出誰是 神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凡不行義的就不屬 神,不愛弟兄的也是如此。

  • 約翰一書3:11

    我們應當彼此相愛。這就是你們從起初所聽見的命令。

  • 約翰一書3:12

    不可像該隱;他是屬那惡者,殺了他的兄弟。為甚麼殺了他呢?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兄弟的行為是善的。

神的兒子顯現為要除滅魔鬼

因著承認基督與敵擋基督的不同,約翰認為要區分「神的兒女」與「魔鬼的兒女」。 一、我們真是神的兒女 約翰曾在福音書中說「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此處約翰繼續這個論點「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使我們得稱為 神的兒女;我們也真是他的兒女。」作為上帝的兒女,這個世界未必承認「世人所以不認識我們,是因未曾認識他」。但主總認識屬祂的人「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他,因為必得見他的真體。」我們是因著上帝的兒子,才成為上帝的兒女,因此「我們必要像他」。為了這個祂顯現時必然得著的恩典「凡向他有這指望的,就潔淨自己,像他潔淨一樣」,今天就要活出上帝兒女的樣式。 二、犯罪的是屬魔鬼的 然而,仍然活在罪中的世人,卻因「犯罪…違背律法」,而與祂無關無分「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見他,也未曾認識他。」上帝的心意並不願意世人與祂無關無分,因為祂「曾顯現,是要除掉人的罪,在他並沒有罪。」一旦因祂的恩典除罪「凡住在他裏面的,就不犯罪」。相反的,仍活在罪中的人是「屬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上帝讓祂的兒子來到世上「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魔鬼引誘人犯罪,將人鎖在罪的權下,唯有耶穌基督的救恩,將我們釋放出來。 三、該隱是屬於那惡者 因此,既然從罪中得赦的人成為「神的兒女」,那麼仍活在罪的權下的人,就是「魔鬼的兒女」。「行義」與「犯罪」就成為他們行為上的鑒別,而其中最為關鍵的鑒別則是「愛弟兄」與「不愛弟兄」。 約翰在此給的例子,就是人類的第一對弟兄「該隱」與亞伯,「該隱…屬那惡者,殺了他的兄弟」。這是標準「恨弟兄」的樣本,「為甚麼殺了他呢?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兄弟的行為是善的。」我們是屬上帝的,還是活在罪中,「愛弟兄」與「恨弟兄」就成了一個關鍵。
默想

我是否能看見自己裡面,是否還有恨弟兄的成分?恨弟兄有許多不同的面貌,如藐視、錯待、毀謗、不公等等都是恨弟兄的副產品,我是否尊重每一個人的尊嚴?

回應

親愛的主:你造了人類,要我們彼此相愛相顧,但人在罪中,就生出歧視、排擠、搶奪、冤屈等等問題,求主將愛弟兄的心放在我們裡面,活出你兒女的樣式。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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