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25 | 路加福音十一:27-十一:36

禱讀:

經文內容
  • 路加福音11:27

    耶穌正說這話的時候,眾人中間有一個女人大聲說:「懷你胎的和乳養你的有福了!」

  • 路加福音11:28

    耶穌說:「是,卻還不如聽 神之道而遵守的人有福。」

  • 路加福音11:29

    當眾人聚集的時候,耶穌開講說:「這世代是一個邪惡的世代。他們求看神蹟,除了約拿的神蹟以外,再沒有神蹟給他們看。

  • 路加福音11:30

    約拿怎樣為尼尼微人成了神蹟,人子也要照樣為這世代的人成了神蹟。

  • 路加福音11:31

    當審判的時候,南方的女王要起來定這世代的罪;因為她從地極而來,要聽所羅門的智慧話。看哪,在這裏有一人比所羅門更大。

  • 路加福音11:32

    當審判的時候,尼尼微人要起來定這世代的罪,因為尼尼微人聽了約拿所傳的就悔改了。看哪,在這裏有一人比約拿更大。」

  • 路加福音11:33

    「沒有人點燈放在地窨子裏,或是斗底下,總是放在燈臺上,使進來的人得見亮光。

  • 路加福音11:34

    你眼睛就是身上的燈。你的眼睛若瞭亮,全身就光明;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

  • 路加福音11:35

    所以,你要省察,恐怕你裏頭的光或者黑暗了。

  • 路加福音11:36

    若是你全身光明,毫無黑暗,就必全然光明,如同燈的明光照亮你。」

眼睛瞭亮全身光明

在教導之後,耶穌清楚告知接受真理與否的差異是甚麼。一者是「全身光明」,一者是被「全身黑暗」;一者是「有福了」,一者是被「定罪」。 一、聽神之道而遵行的人有福了 這時,剛好「有一個女人大聲說:懷你胎的和乳養你的有福了!」這是對對方以及其母親最大的推崇,也回應了當年馬利亞所言「萬代要稱我有福」( 一 48)。 但耶穌說「是,卻還不如聽神之道而遵守的人有福。」這就如同之前,當耶穌的母親與兄弟來找他時,他說「聽了神之道而遵行的人就是我的母親,我的弟兄了。」( 八 21)「聽神之道而遵守」成了與主建立關係的記號,是「有福」的。 二、約拿的神蹟 接著,耶穌對那些對他所傳真理無感的人,作出這樣的說法「這世代是一個邪惡的世代。他們求看神蹟,除了約拿的神蹟以外,再沒有神蹟給他們看。」也就是說,這個世代看不懂上帝的作為,只想看神蹟。 「約拿的神蹟」指的是約拿三天在魚腹中的神蹟,馬太曾說明「約拿三日三夜在大魚肚腹中,人子也要這樣三日三夜在地裡頭。」( 太十二 40) 也可以說「約拿的神蹟」象徵了耶穌死裡復活的神蹟。 雖然「約拿怎樣為尼尼微人成了神蹟,人子也要照樣為這世代的人成了神蹟」,但是「尼尼微人聽了約拿所傳的就悔改了」,而耶穌的世代即便看見耶穌從死裡復活,卻仍不悔改,所以「當審判的時候,尼尼微人要起來定這世代的罪」。 耶穌除了用「尼尼微的悔改」,來見證這個世代的罪,也用另一個外邦的例子,就是「南方的女王」,這是指示巴女王「他從地極而來,要聽所羅門的智慧話」( 參王上十 1)。 「約拿」雖是先知,「所羅門」雖是智慧的君王,但是「這裡有一人比所羅門更大……在這裡有一人比約拿更大」,就是彌賽亞耶穌,卻沒有人聽他。 所以「當審判的時候,南方的女王要起來定這世代的罪……當審判的時候,尼尼微人要起來定這世代的罪」。聽見卻不悔改的人是被「定罪」的。 三、眼睛瞭亮全身光明 耶穌也用「眼睛瞭亮」與「眼睛昏花」來分別聽與不聽的區別。 首先他說「眼睛就是身上的燈」。「沒有人點燈放在地窨子裡,或是斗底下,總是放在燈臺上,使進來的人得見亮光」。 「燈」帶來屋子的光明,同樣「眼睛」帶來全身的光明。所以「你的眼睛若瞭亮,全身就光明;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一個看不見的人,就像是沒有燈光的屋子一樣黑暗。 所以,「你要省察,恐怕你裡頭的光或者黑暗了」,這裡耶穌由眼睛的亮光,指向生命的亮光。即便眼睛無疾,看得見亮光,但是心中的光熄滅,生命也是活在黑暗之中。這是指沒有接受真理在心中的生命。 「若是你全身光明,毫無黑暗,就必全然光明,如同燈的明光照亮你。」這是指接受了真理之光的生命。 耶穌在此清楚告知接受真理與否的差異。前者是「全身光明」,是「有福」的。後者是「全身黑暗」,是終將被「定罪」的。
默想

我是否是一個聽了主的道又遵行的人?無論是信主之初,或信主之後的多年,我是否讓生命之光照在我心深處,讓我看見自己生命的真相,看清楚這個世界的真相,也看見活在真理之中的福樂?

回應

親愛的主:謝謝你,你將真理啟示在我心裡,讓我不迴避你的光照,讓我樂於活在光中,進入你榮耀的同在。讓我活出真理,樂在其中,讓我成為蒙福之人,見證你的真理。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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