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07 | 路加福音十七:1-十七:10

禱讀:

經文內容
  • 路加福音17:1

    耶穌又對門徒說:「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那絆倒人的有禍了。

  • 路加福音17:2

    就是把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丟在海裏,還強如他把這小子裏的一個絆倒了。

  • 路加福音17:3

    你們要謹慎!若是你的弟兄得罪你,就勸戒他;他若懊悔,就饒恕他。

  • 路加福音17:4

    倘若他一天七次得罪你,又七次回轉,說:『我懊悔了』,你總要饒恕他。」

  • 路加福音17:5

    使徒對主說:「求主加增我們的信心。」

  • 路加福音17:6

    主說:「你們若有信心像一粒芥菜種,就是對這棵桑樹說:『你要拔起根來,栽在海裏』,它也必聽從你們。

  • 路加福音17:7

    你們誰有僕人耕地或是放羊,從田裏回來,就對他說:『你快來坐下吃飯』呢?

  • 路加福音17:8

    豈不對他說:『你給我預備晚飯,束上帶子伺候我,等我吃喝完了,你才可以吃喝』嗎?

  • 路加福音17:9

    僕人照所吩咐的去做,主人還謝謝他嗎?

  • 路加福音17:10

    這樣,你們做完了一切所吩咐的,只當說:『我們是無用的僕人,所做的本是我們應分做的。』」

本是我們應分做的

在這段教導中,耶穌提到四件事,「絆倒人」、「饒恕人」、「像芥菜種的信心」、「僕人應分做的」。 一、絆倒人的有禍了 耶穌對門徒說「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那絆倒人的有禍了。」他所針對的就是前面屢次向他挑釁的法利賽人 ( 十五1-2,十六 14)。「絆倒人」意味著使用陷阱讓別人跌倒。耶穌的意思是,這世界上總有設下陷阱,讓「小子」也就是年輕人或經驗不足的人跌倒的事情發生。而這些設下陷阱的人「有禍了」,這樣的人應該「把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丟在海裡」,以防他們繼續為別人設下陷阱,害人跌倒。法利賽人用虛假的教訓,使人不但失去律法的精義,反而跌入罪的陷阱,這是耶穌所厭惡的。 二、他若懊悔就饒恕他 然而,一旦有人跌倒,「你的弟兄得罪你」,即便「一天七次得罪你,又七次回轉,說:我懊悔了,你總要饒恕他。」其中的「七次」在猶太文化中是到了極限的意思。在其他地方,彼得也曾問耶穌「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可以麼?」彼得的意思就是他已經做到極限了,但耶穌回答說「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也就是無極限的饒恕(太十八21-22)。 面對超越極限的饒恕,門徒自認很難做到,因此「求主加增我們的信心」,耶穌說「你們若有信心像一粒芥菜種,就是對這棵桑樹說:你要拔起根來,栽在海裡,他也必聽從你們。」意即「信心」不在乎量多量少,在乎本質。「芥菜種」是最小的種子,但具有生命力,門徒若有從上帝而來的信心,就有完成不可能任務的能力。 三、做完了一切吩咐的 最後,耶穌談到作為一個僕人的態度「你們誰有僕人耕地或是放羊,從田裡回來,就對他說:你快來坐下吃飯呢?豈不對他說:你給我預備晚飯,束上帶子伺候我,等我吃喝完了,你才可以吃喝麼?僕人照所吩咐的去做,主人還謝謝他麼?這樣,你們做完了一切所吩咐的,只當說:我們是無用的僕人,所做的本是我們應分做的。」這段話與前面一段話「主人來了,看見僕人儆醒,那僕人就有福了。我實在告訴你們,主人必叫他們坐席,自己束上帶,進前伺候他們。」( 路十二 37) 完全相反。 我們要怎麼理解這兩段文字的背道而馳呢?首先,僕人服事主人才是常態,並且應該知道這是「應分做的」,這是僕人應該有的態度,正是本段要教導的。路十二的背景則是談到等候主再來,等候的僕人得主人歡心,這是談到在永世中享受主人所賜的恩福。
默想

我是否擁有主所賜的信心,面對超越人性的極限,能靠主得勝?

回應

親愛的主:謝謝你,把真實的信心賜在我們心中,讓我們可以學會天國的法則,來面對所有的挑戰。幫助我們活出僕人的樣式,完成職分,享受主人所賜的快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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