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30 | 利未記十一:1-十一:23
禱讀: 利十一1~12
經文內容-
利未記11:1
耶和華對摩西、亞倫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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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11:2
「你們曉諭以色列人說,在地上一切走獸中可吃的乃是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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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11:3
凡蹄分兩瓣、倒嚼的走獸,你們都可以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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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11:4
但那倒嚼或分蹄之中不可吃的乃是:駱駝-因為倒嚼不分蹄,就與你們不潔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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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11:5
沙番-因為倒嚼不分蹄,就與你們不潔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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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11:6
兔子-因為倒嚼不分蹄,就與你們不潔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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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11:7
豬-因為蹄分兩瓣,卻不倒嚼,就與你們不潔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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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11:8
這些獸的肉,你們不可吃;死的,你們不可摸,都與你們不潔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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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11:9
「水中可吃的乃是這些:凡在水裏、海裏、河裏、有翅有鱗的,都可以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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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11:10
凡在海裏、河裏,並一切水裏游動的活物,無翅無鱗的,你們都當以為可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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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11:11
這些無翅無鱗、以為可憎的,你們不可吃牠的肉;死的也當以為可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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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11:12
凡水裏無翅無鱗的,你們都當以為可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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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11:13
「雀鳥中你們當以為可憎、不可吃的乃是:鵰、狗頭鵰、紅頭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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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11:14
鷂鷹、小鷹與其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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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11:15
烏鴉與其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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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11:16
鴕鳥、夜鷹、魚鷹、鷹與其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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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11:17
鴞鳥、鸕鶿、貓頭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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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11:18
角鴟、鵜鶘、禿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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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11:19
鸛、鷺鷥與其類;戴鵀與蝙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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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11:20
「凡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你們都當以為可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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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11:21
只是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中,有足有腿,在地上蹦跳的,你們還可以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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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11:22
其中有蝗蟲、螞蚱、蟋蟀與其類;蚱蜢與其類;這些你們都可以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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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11:23
但是有翅膀有四足的爬物,你們都當以為可憎。
不潔的食物
默想
我是否認識心裡的潔淨勝過一切?我是否看重潔淨的禮儀勝過潔淨的本質?我是否立志過一個潔淨的生活,包括眼目的、情感的、關係的、金錢的、態度的潔淨?
回應
親愛的主:你是聖潔的主,幫助我明白何為潔淨的生活,而保守自己不沾染污穢,讓我的心思意念,情感意志都被你的話語所潔淨,也保守我過一個潔淨的生活,在飲食服裝、生活方式上都討你的喜悅。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