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28 | 利未記二十二:17-二十二:33
禱讀: 利二二17~33
經文內容-
利未記22:17
耶和華對摩西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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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22:18
「你曉諭亞倫和他子孫,並以色列眾人說:以色列家中的人,或在以色列中寄居的,凡獻供物,無論是所許的願,是甘心獻的,就是獻給耶和華作燔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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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22:19
要將沒有殘疾的公牛,或是綿羊,或是山羊獻上,如此方蒙悅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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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22:20
凡有殘疾的,你們不可獻上,因為這不蒙悅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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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22:21
凡從牛群或是羊群中,將平安祭獻給耶和華,為要還特許的願,或是作甘心獻的,所獻的必純全無殘疾的才蒙悅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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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22:22
瞎眼的、折傷的、殘廢的、有瘤子的、長癬的、長疥的都不可獻給耶和華,也不可在壇上作為火祭獻給耶和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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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22:23
無論是公牛是綿羊羔,若肢體有餘的,或是缺少的,只可作甘心祭獻上;用以還願,卻不蒙悅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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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22:24
腎子損傷的,或是壓碎的,或是破裂的,或是騸了的,不可獻給耶和華,在你們的地上也不可這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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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22:25
這類的物,你們從外人的手,一樣也不可接受作你們 神的食物獻上;因為這些都有損壞,有殘疾,不蒙悅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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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22:26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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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22:27
「才生的公牛,或是綿羊或是山羊,七天當跟着母;從第八天以後,可以當供物蒙悅納,作為耶和華的火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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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22:28
無論是母牛是母羊,不可同日宰母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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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22:29
你們獻感謝祭給耶和華,要獻得可蒙悅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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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22:30
要當天吃,一點不可留到早晨。我是耶和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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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22:31
「你們要謹守遵行我的誡命。我是耶和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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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22:32
你們不可褻瀆我的聖名;我在以色列人中,卻要被尊為聖。我是叫你們成聖的耶和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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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22:33
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作你們的 神。我是耶和華。」
有殘疾的不可獻上
默想
我是否曾將次好的、不潔的、不重要的、無價值的獻上給主?我是否遲延獻上當獻的?我是否敬重上帝的聖,並自己渴望在聖靈中漸漸成聖?
回應
親愛的主:謝謝你,你是聖的,你要我們也活在聖之中。幫助我不害怕成聖,因為聖是與你有分,也是我們受造的原本樣式。今天我們可以「藉著聖靈得成聖潔」(彼前一2),幫助我渴望成聖,也真實地經歷成聖。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