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09 | 利未記二十五:8-二十五:34

禱讀: 利二五8~12

經文內容
  • 利未記25:8

    「你要計算七個安息年,就是七七年。這便為你成了七個安息年,共是四十九年。

  • 利未記25:9

    當年七月初十日,你要大發角聲;這日就是贖罪日,要在遍地發出角聲。

  • 利未記25:10

    第五十年,你們要當作聖年,在遍地給一切的居民宣告自由。這年必為你們的禧年,各人要歸自己的產業,各歸本家。

  • 利未記25:11

    第五十年要作為你們的禧年。這年不可耕種;地中自長的,不可收割;沒有修理的葡萄樹也不可摘取葡萄。

  • 利未記25:12

    因為這是禧年,你們要當作聖年,吃地中自出的土產。

  • 利未記25:13

    「這禧年,你們各人要歸自己的地業。

  • 利未記25:14

    你若賣甚麼給鄰舍,或是從鄰舍的手中買甚麼,彼此不可虧負。

  • 利未記25:15

    你要按禧年以後的年數向鄰舍買;他也要按年數的收成賣給你。

  • 利未記25:16

    年歲若多,要照數加添價值;年歲若少,要照數減去價值,因為他照收成的數目賣給你。

  • 利未記25:17

    你們彼此不可虧負,只要敬畏你們的 神,因為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

  • 利未記25:18

    「我的律例,你們要遵行,我的典章,你們要謹守,就可以在那地上安然居住。

  • 利未記25:19

    地必出土產,你們就要吃飽,在那地上安然居住。

  • 利未記25:20

    你們若說:『這第七年我們不耕種,也不收藏土產,吃甚麼呢?』

  • 利未記25:21

    我必在第六年將我所命的福賜給你們,地便生三年的土產。

  • 利未記25:22

    第八年,你們要耕種,也要吃陳糧,等到第九年出產收來的時候,你們還吃陳糧。」

  • 利未記25:23

    「地不可永賣,因為地是我的;你們在我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

  • 利未記25:24

    在你們所得為業的全地,也要准人將地贖回。

  • 利未記25:25

    你的弟兄(弟兄是指本國人說;下同)若漸漸窮乏,賣了幾分地業,他至近的親屬就要來把弟兄所賣的贖回。

  • 利未記25:26

    若沒有能給他贖回的,他自己漸漸富足,能夠贖回,

  • 利未記25:27

    就要算出賣地的年數,把餘剩年數的價值還那買主,自己便歸回自己的地業。

  • 利未記25:28

    倘若不能為自己得回所賣的,仍要存在買主的手裏直到禧年;到了禧年,地業要出買主的手,自己便歸回自己的地業。

  • 利未記25:29

    「人若賣城內的住宅,賣了以後,一年之內可以贖回;在一整年,必有贖回的權柄。

  • 利未記25:30

    若在一整年之內不贖回,這城內的房屋就定准永歸買主,世世代代為業;在禧年也不得出買主的手。

  • 利未記25:31

    但房屋在無城牆的村莊裏,要看如鄉下的田地一樣,可以贖回;到了禧年,都要出買主的手。

  • 利未記25:32

    然而利未人所得為業的城邑,其中的房屋,利未人可以隨時贖回。

  • 利未記25:33

    若是一個利未人不將所賣的房屋贖回,是在所得為業的城內,到了禧年就要出買主的手,因為利未人城邑的房屋是他們在以色列人中的產業。

  • 利未記25:34

    只是他們各城郊野之地不可賣,因為是他們永遠的產業。」

禧年各歸地業

接下來是「禧年」,「禧年」在聖經中富含許多意義,正是我們更多思想聖經中禧年的時機。 一、第五十年七月初十日大發角聲 「禧年」是緊接在「安息年」之後,「計算七個安息年,就是七七年」,第七個安息年,就是第四十九年已經守過一年安息。但到「第五十年」仍要再守一年安息「這年不可耕種」,因此地要連守兩年安息。因為安息年前一年會有三年出產,所以雖然連守兩年的安息,他們還是有糧可吃。 「第五十年」年頭七月初一「吹角節」要吹一次角宣告新年,到了「當年七月初十日」就是「贖罪日」,祭司還要再吹一次角,要「大發角聲」,而且「要在遍地發出角聲」,宣告「禧年」開始了。「禧年」被視為「聖年」,即分別屬上帝的一年。 二、各人要歸自己的產業 在這一年「各人要歸自己的產業」。也就是如果有人將自己的地業賣給他人,禧年來臨時,他可以得回他的地業。他們買賣地業,要「按禧年以後的年數」買賣,如果快到禧年,土地即將被贖回,買賣時的價格就要逐年遞減,免得買主受到虧損。在這期間,賣主的弟兄即「至近的親屬」有權為他「贖回地業」。若在這期間未贖回,到了禧年,本主若要將地贖回,買主有義務容許他買回,但買回時要「算出賣地的年數,把餘剩年數的價值還那買主」這樣他們就可以「彼此不..虧負」。 關於房屋,「城內的住宅」,只在一年內「有贖回的權柄」。一年內未贖回,這房屋就定准永歸買主,世代為業,禧年也不得贖回。如果「房屋在無城牆的村莊裏」,則如田地一樣可以在禧年贖回。利未人城邑的房屋,利未人隨時可以贖回。 三、地不可永賣 在此上帝定下以色列關於地權的定律,就是「地不可永賣」,永賣的意思是脫離本主由他人長期持有。在上帝的法則中沒有炒地皮這件事,「因為地是我的,你們在我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上帝是真正的地主,祂要每五十年平均地權一次,使得以色列人中沒有窮人,成為一個均富的社會。
默想

雖然現代法律沒有禧年的規範,但上帝仍是大地的主,面對禧年,基督徒該有何回應,使得現代生活可以更合乎禧年的原則?我們又該如何在職場與社會制度中追求合乎禧年精神的體制與規範?

回應

親愛的主:你創造萬物,天屬你,地也屬你。幫助我們存謙卑的心,承認自己的有限,對萬物我們只有使用權。但多時我們擁有財物時,並不尊重你的主權,也不願追求社會的均平,求主赦免,讓我們有回轉的機會。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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