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26 | 馬太福音五:17-五:26
禱讀: 太五17〜18,20,23〜24
經文內容-
馬太福音5:17
「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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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5:18
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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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5:19
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做,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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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5:20
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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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5:21
「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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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5:22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有古卷在凡字下加:無緣無故地)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判;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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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5:23
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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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5:24
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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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5:25
你同告你的對頭還在路上,就趕緊與他和息,恐怕他把你送給審判官,審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監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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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5:26
我實在告訴你,若有一文錢沒有還清,你斷不能從那裏出來。」
律法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
在討論過天國子民的屬靈品質與對周遭的影響之後,耶穌再來說明他的國度與舊約律法之間的關係。
耶穌簡單的指明,他國度所期待的屬靈狀態,與舊約律法所規範的結果是一致的。律法是神向人啟示屬神國度應有的樣式,保羅後來解釋它也顯出人的虧欠;律法除了誡命,也包括禮儀,是神啟示犯了誡命的人如何來到神的面前透過獻祭尋求恢復。耶穌成全律法,包括成全獻祭的真實意義,也包括更新人的生命得以滿足律法。
這樣的成全,使得人不再是一個破壞律法的人,他因耶穌的寶血得赦,使他原先破壞律法的罪行得塗抹,他也蒙聖靈引導,過一個順從聖靈的生活而不隨從肉體,順從聖靈就不致干犯律法,正如日後保羅所說的:「聖靈…的事,沒有律法禁止」 (加五23) 。
這樣的成全也使人脫離以外在遵行禮儀誡命,來換取人的義的陷阱。猶太人的陷阱就是盡力遵行律法,以求得文士與法利賽人的義,就是人的義。耶穌所成全的義是滿足律法,而又超越律法的。
接下去的五個例子,就是說明何謂超越律法的義。
第一個例子是21〜26節關於殺人的誡命(十誡中的第六誡),「吩咐古人的話…只是我告訴你」是猶太拉比教訓的起首句,耶穌解釋禁止殺人誡命後面真正的意義。殺人的動機起於怒氣,怒氣導致蔑視與侮辱,這三者漸近而導致人無視他人存在,也等於不尊重神所創造的生命。這種態度干犯了律法的本質,受審、公會的審與地獄的火(欣嫩子谷的火)是猶太人審查犯人的三重步驟,在此意表事態逐漸嚴重,直到這人與神的關係遭阻。告人的對頭其實是撒但的控告,人因心中的怒氣導致別人向他懷怨,就陷在撒但的控告之下,因為他失去天國子民的屬靈品質,而被控於仇恨的權勢之下。
唯一解決之道是尋求和好,也就是恢復正常的關係,如此才恢復與神的關係,並且不再活在控告之中。耶穌的解釋包括了屬靈的動力,而不僅是僵化的拘守律法的文字,但這超越並滿足了律法。
默想
親愛的主,幫助我脫離怒氣,免得我犯罪得罪你。
回應
1.檢視自己的內裏是否仍隱藏怒氣。 2.思想自己是順聖靈行以超越且滿足律法呢,或仍尋求人的義?